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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在西安召开,会期6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4、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5、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6、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8、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二、列席人员
在陕的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省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级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县(区)政协主席,市政协秘书长;省政协机关和省委统战部内设机构负责人。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
1、请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于2008年1月1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陕西宾馆(西安市丈八沟)十二号楼一楼大厅报到,请勿带随员。
2、鉴于本次会议是新一届省政协的第一次会议,请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各设区市政协接到通知后,组织本党派、团体、本地区的十届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对参加好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协助委员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准备好提案、大会发言、建议等材料。
3、委员尤其是新委员要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及有关人民政协工作政策制度,强化政协委员应有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履行各项职能的自觉性,积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充分了解民意,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以高昂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按时出席会议。
4、参加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请带临时组织关系,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5、2008年1月14日晚8时,省委在西安人民大厦礼堂召开“两会”党员大会,请委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于14日晚7:20准时在陕西宾馆大礼堂门前乘车统一前往。
6、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保管好会议文件,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按照《关于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的规定》,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向大会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报告,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地 址:西安市建国路建国六巷1号
联系电话:(029)87419091 87419092
传 真:(029)87419187
邮 编:710001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