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23日在陕西宾馆召开,会期1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3、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6、审议通过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办法和委员小组召集人名单;
7、听取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省各界爱心济困协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
8、人事事项。
二、出席人员
省十二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列席人员
住陕全国政协委员,不是省政协常委的省政协副秘书长、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门委员会主任;
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
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省政府系统办理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情况);
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机关二级巡视员;
各市政协及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
四、报到时间、地点
请各位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8:00在陕西宾馆(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12号楼一层大厅报到,领取会议相关材料。
五、开会时间
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下午14:30分组讨论,下午17:0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请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六、几点要求
1、常委及列席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省政协领导审批后,方可视为请假。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参会人员:
①报到时提交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②报到时提交本人签字的近14天内未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或到境外旅行、居住的说明(见附件1);
③报到时将统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请在房间内等待检测结果。
④会议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再离开陕西宾馆,之后继续参加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各自工作,按要求参加会议。
3、着便装,戴口罩(非N95等专业防护口罩)。
4、本次会议两次全体会议在陕西宾馆12号楼设主会场和分会场,请参会人员按照安排,分别在各自会场就座。
5、请出席会议的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名单(姓名、性别、职务、报送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传真形式报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联系人:岳 乐 惠 琅
电 话:029-63903815 63903619
传 真:029-63903601
6、各位常委、委员的职务、通讯地址、电话如有变更,请填写《委员信息变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提交省政协办公厅联络处。
联系人:张晨序
联系电话(传真):029-63903776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