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党派团体

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9:02 【字体:

白升安

近年来,在中省政策支持下,各地市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等方面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消费比重,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全省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步伐显著加快。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全省各地市在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共性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科技创新相对滞后。清洁能源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高端人才普遍匮乏制约了技术研发。尽管部分能源产业制造能力具备一定优势,但掌握核心技术欠缺、发展依赖外购,导致能源装备生产技术水平仍停留在引进、消化、吸收层面上,自主研发能力较弱。比如长岭光伏的逆变器技术引自德国,经过消化、吸收过程后,原先较为先进的技术已经失去领先优势。风电制造企业自主生产技术占比较小,大多通过购买国外技术或许可证进行生产,拥有自主技术能力不足。

二是产业聚集程度较低。虽然我省大多数企业在光伏、风电装备制造领域均有涉及,但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企业间关联度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缺少合理的分工协作。相关产业的产品研发技术含量不高,处在产业链低端,附加值低。在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上缺乏核心技术,设计研发、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的全产业链还未形成,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够。金融结构匹配清洁能源产业的融资产品体系还不完善,新型抵押担保、信托、可转债、互联网融资等创新融资工具应用较少,风电、太阳能等项目融资比例90%以上依靠银行贷款。但目前金融机构对风电和光伏装备制造贷款权限都已收回总行,基本上处于限制贷款态势,这对加快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四是环境保障存在短板。目前,省市备案批复的光伏电站均因光伏指标没有到位,严重制约了项目实施进度。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在部分区域与电网消纳能力不相适应;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滞后,与国家要求的“储气能力不低于合同气量的10%、达到当地平均3天用气量”的规定还相差甚远,全省“气荒”问题在冬季高峰依然存在。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增强产业推动力

一要突出规划引领。依托资源禀赋,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加快修订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光伏、风电产业等资源勘探力度,对全省范围内可建设或易于达标建设风电、光伏、地热能地区进行梳理,摸清基础数据,指导其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各地市引入专业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新能源专项规划,引领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二要实施项目驱动。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优势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为重点,谋划一批新能源重点项目。加快县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力争每年建设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实现产业扶贫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同步发展。积极实施“太阳能”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项目带动,实现绿色发展。三要搭建产业平台。以新能源产业发展为重点,抓好高新技术开发区、县域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导研发制造企业尽快入驻,实现产业聚集,提升园区承载功能。瞄准国内外高端装备制造,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著名企业,做大做强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支柱型新兴产业,提升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技术支撑力

一要加强技术引进合作。瞄准新能源产业前沿技术,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大企业集团的技术合作,通过引进、交流、合作等形式,加强技术更新和储备,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潜力。二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高学历人才保障计划”和“人才后勤保障计划”,完善人才吸引体系。加大政、企、高校三方联合,实施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通过外部吸收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建立自主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加强与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合,在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水平和制造能力。在科技研发资金使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面,对新能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加速新技术、新成果应用。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环境保障力

一要加大专项资金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始于政策、悖于供给、兴在应用”。建立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门槛,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科技型、应用型等重点企业、重大技改项目和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支持力度,在流动资金、技改贷款贴息方面予以倾斜;对列入中省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新能源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重点补贴支持;对新能源重点企业从我省区域外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各级政府应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二要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对省域内招商引资的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和能源供应;采取由政府性投资、公司出资、跟进投资、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全力推动项目落地;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投入,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产业发展,尽快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三要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专人负责、代理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切实解决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达产;支持组建省、市新能源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共同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撰稿人职务:宝鸡市政协主席

【编辑:】

来源: 编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