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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发我省民营经济活力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8:52 【字体:

刘迎军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去年先后赴宝鸡市和西安市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调研中民营企业一致认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改革的各项措施使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调查问卷显示,企业对政府部门服务效率总体评价满意或基本满意的高达96%,但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难点、痛点、阻点仍然存在,希望进一步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一是降成本工作力度亟需加大。要素成本、税费成本、物流成本、人工成本、社保成本高企仍然是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二是环保政策出台的稳定性连续性科学性不容忽视。环境治理要求过多过严,个别规定脱离实际,动辄关门停产。三是惠企政策制定出台谨防“空中楼阁”。陕西某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反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没有落到实处”。

(二)营商环境优化不到位。一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行业违规收费屡禁不止。部分地方仍存在向企业收取已明令禁止的“碰口费”行为。二是政府服务企业能力有待提高。企业反映天然气供气紧张难以保障正常生产。三是公平竞争的环境仍未形成。部分产业政策的差异化和选择性使得民营企业遭受了不平等待遇。

(三)流动资金支持不到位。一是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匮乏。民营企业融资贷款成本高,贷款利率高达国有企业贷款利率的两倍。二是民营企业贷款融资渠道方式单一。合同、信用、专利等担保方式利用率兑现率较低。一些企业反映,“拿着订单合同就是贷不到款”。三是民营企业平等权利难以保障。金融机构对部分民营企业贷款存在歧视性政策。一些纺织企业反映“四大银行对纺织业不接待”。

(四)转型升级支撑不到位。一是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卡壳受堵”。高新技术型企业反映缺乏解渴管用的扶持政策。二是民营企业缺乏外脑智库独木难支。民营企业渴望建立政府机构和科研院所良性互动的机制和平台。三是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大部分企业反映,“希望多组织民营企业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我省“追赶超越”的关键着力点。今年以来,我省民间投资增速较快,1-10月增长23.5%,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位,占我省投资总额的43.3%,但发展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技术创新能力弱,知名品牌少,管理水平不高问题依然突出,我省入选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仅有5家。调研中企业所反映的问题,既有个性也有共性,既有短期形成的,也有影响长远的,值得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下一步,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其他省(市)有关先进做法和我省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聚焦发力,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互促互进作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拦路虎与绊脚石,构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支撑体系。

(一)聚焦降成本减负担,构建要素支撑体系。进一步降低“四项成本”,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一是降低要素成本,调降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同时扩大民营企业参与直购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二是降低制度性成本,推行市(区)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制度,加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细化中介组织管理制度。三是降低税负成本,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四是降低用地成本,对列入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国有产业园区,对中小型创新民营企业给予30%的租金优惠。

(二)聚焦融资难融资贵,构建金融支撑体系。设立三个“50亿”专项资金池,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建立规模为5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对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流动基金给予支持。二是为符合资质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50亿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三是扩充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50亿元,提高民营企业担保风险容忍度。四是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充分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

(三)聚焦促公平优环境,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拿出国有企业20%的股权释放给民营资本,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作用,省级和市级部门采购项目预算留给中小微型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三是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尽快实现企业审批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门”和线上“一网通办”。加强督查巡查,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四)聚焦强服务解困难,构建帮扶支撑体系。实施三个“百企”帮扶计划,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开展“百校(院所)百企”活动,组织100家民营企业与100所高校(院所)建立合作机制,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联合建立科技研发平台,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开展“百企结对帮扶”活动,建立省市区(县)三级领导联系包抓帮扶企业机制,帮助解决前景良好和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开展“高校帮扶百企”活动,设立帮扶民营企业专家人才库,实行考评责任制度与人才职称评定挂钩,同时推动高校大力培养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四是鼓励各市(区)完善引才配套政策,从住房保障、子女上学、晋升培训等方面切实解决高新精尖人才的“后顾之忧”。

(五)聚焦强宣传促活力,构建保护支撑体系。开展三项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百强民营企业”评选活动,既可选派党性观念强、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百强企业挂职,也可组织百强企业经营者到党委、政府机关挂职,通过双向交流促进民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二是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表彰奖励,在报刊杂志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建立100家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库,对这些企业申报中省专项资金可以持续给予支持,并定期实施综合效益评估。

撰稿人职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贾怡】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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