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利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扩大“两个覆盖”为突破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呈现出全面进步、整体提高的良好态势,现已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截止2017年底,陕西省全省11个市(区)、10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党建工作机构,全省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六有”标准的占比分别为82.5%和85%,建成党群服务中心237个,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两轮“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共命名表彰“五星级”党组织173个。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迎来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经费投入不够。各级财政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是未建立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经常性保障机制,工作经费不足。距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服务有条件”尚有差距,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
建议:
一、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措施,建立规范化标准。首先,做好党费预算,建议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全年党费列支计划,逐年提高党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分;其次,各级财政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给予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定的活动经费补贴,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再次,落实经费保障制度,通过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及党员调查摸底工作,完善基础台账,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下拨制度,下拨党员教育专项培训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最后,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创建示范点,争创星级党组织等形式,获得定向奖补。全面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奖补一定数额的党建工作经费,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信心和热情。
二、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非公有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只有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才能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比例偏低,建议将原有规定中的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提高到“3%”,从根本上保障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证党组织学习教育、党员先锋岗、“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经费来源,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经常性保障机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单位管理费用、党费拨返等渠道予以解决,在原有经费渠道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费全额返还制度,积极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来扩宽党费经费的来源,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撰稿人职务: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编辑: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