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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5:26 【字体:

省政协科技委员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推进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权力清单更为明晰、政务服务更加便捷、收费业务不断规范、重点问题正在解决,营商环境得到了大幅改善,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重视。

1.思想观念有待更新。一是有些管理理念和模式已经滞后,还存在越位、缺位问题,无法适应新经济发展特点。“亲”“清”政商关系还未全面建立,不敢和民营企业家走的太近,“清”有余、“亲”不足。一些公务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公平精神、长远观念和责任担当,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需求的动力和措施薄弱,服务和满足企业需求的能力不足,没有站在企业角度真正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重新商、轻安商;重大商、轻小商;重招商、轻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仍未根除。

2.法律政策亟需协调。一是部分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匹配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现实存在的问题没有政策予以规范调整。二是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公知程度不高,存在公布渠道单一,知晓率低。三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时,存在“重程序,轻实质”的情形,如有些企业的项目非常值得扶持,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享受政策所需的程序性文件,而被排除在国家扶持的范围外。

3.市场软环境亟需加强。一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弹簧门”、“玻璃门”、差别待遇等不公平对待问题仍未根除。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在市场准入以及获取各类生产要素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二是市场的诚信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对企业红黑名单或其他信用信息、涉司法信息等需要通过多个平台查询,无法全面准确的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三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从金融服务系统看,我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发展要求,融资结构偏向短期贷款、先还后贷等银行政策,导致企业过桥资金紧缺、利率高,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保险公司在开发特色险种、更好地服务企业方面仍有不足,通过保险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政府担保机构额度小,运作周期长,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四是水电气等垄断行业依然有不合理的内部规定,第三方机构不健全,存在行业和区域垄断,企业在这方面的支出较大。

4.行政执法仍需改进。一是行政执法的方式仍需改进。在执法的过程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头次检查只究违不处罚”的承诺贯彻不彻底,“吃拿卡要的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潜规则仍有市场。二是对行政执法所带来的市场连锁反应估计不足,又没有提出有效措施。三是各级政务大厅的服务工作仍有进一步集约化、数字化空间。

5.部分企业负担有所加重。一是“营改增”以来,出现了很多结构性问题,导致部分行业、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幅度很大,且抵扣不足。二是在社保缴纳方面,“社保五险”已占到企业应发工资的40%左右,成为民营企业很大的一笔开支。

为此,建议:

1.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理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增进干部学习交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绩效管理,尽快更新思想、转变执政理念与社会管理理念,强化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创新服务模式,面向企业和群众积极开展政府服务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加强政企日常联系与沟通机制。二是坚决破除“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议站在树立和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开展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大排查,省上提出大的原则,由各地对一些招商引资过程中长期没能解决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2.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相关法律问题,推进法律的修订。同时,省上应针对法律存在的漏洞,有步骤、有计划地出台、废止或修订相关地方条例和政策,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制定扶持政策的时候,以“重实质、轻程序”为导向,让真正符合实质条件的企业能享受相关政策,而对程序性文件需求适当做调剂参考适用。对拟出台或已出台政策从孕育、出台、执行全生命周期施行合规性论证与审查。二是改善政策的发布渠道,从目前的单一发布向发布与辅导并重转变,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辅导工作,让企业明确在其行业内需要知悉的法规政策和操作流程,引导企业及时利用国家和省上提供的相关资助,进一步增强政府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效率。

3.不断加强市场软环境建设。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对于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按照企业需求制定扶持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二是加快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建立市场主体全方位、全覆盖的信用信息,设立专门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增强信息的使用效率,推动形成全社会珍视信用、维护信用的良好环境。三是拓展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适度提升政府融资担保额度,提升担保审查效率。对财务运行好的企业,建议金融机构用到期评估代替先还再贷的做法,减轻企业过桥费压力。大力开发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未来收益权贷款等信贷产品。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努力降低各类成本,提升信贷服务水平。抓住上海科创板筹建的机遇,下大力气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解决部分融资问题。四是加强对垄断行业不合理规定的清理,培育第三方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有效防止相关行业和地区的垄断,减轻企业负担。

4.不断改进行政执法。一是着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压缩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慎用顶格处罚。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协调性、系统性,避免多头检查,留出更多的时间让企业家谋发展。二是对执法行为产生的市场连锁反应要有准确评估,避免“一刀切”式的执法方式。要从满足市场需求的角度,在关中地区合理分布采沙业,不能搞一刀切。三是建设省级政策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优化政府公共网络平台资源,推进纵横网络融合、统一接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政策共享,促进部门协同解决审批要件,实现申请材料一件多用。

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适当简并税率,减少档次,力争按货物和劳务分设两档税率,将工人工资、“五险一金”等支出纳入税收抵扣。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辅导力度,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项税“应抵尽抵”,将企业“社保五险”纳入税收抵扣范围。

【编辑:杨洋】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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