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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落实河长湖长制的几点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5:24 【字体: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河长湖长制的“两个意见”,高度重视河长湖长制工作,抓早动快,行动迅速,起步良好,初战告捷。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进展不平衡、治理经费不到位、社会参与不广泛等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做好河长湖长制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湖)施策,抓住重点,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打造陕西河长制升级版。

为此,建议: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妥善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总体谋划与区域治理、久久为功与近期防治、破除旧动能与培育新动能的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2.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差距。加快推进渭河流域国家水流产权确权试点,通过水资源使用权确权颁证、交易流转,优化水资源配置,突破水资源瓶颈,提高用水效率;通过划定河流水域岸线、空间,明确河湖管理保护边界和责任主体;通过实行严格的水资源和水域岸线空间用途管制,维护河湖生态功能。认真总结推广西安市“河长+路长+所长”的综合管护模式、挂图作战的河湖保护整治模式等,深入推进河湖生态保护。针对当前河道采砂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问题,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办法,避免“一刀切”和层层加码,规范采砂秩序,及时复平河道,保障各项建设不受影响。

3.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治理能力。细化实化河长湖长制制度,建立完善河湖档案和“一河一湖一策”,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实行多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针对每个河湖库渠的突出问题,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各个部门制定污染防治、水害治理、水生态整治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推行城乡建设、水利工程、林业生态、产业调整等多规合一。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特别是建筑垃圾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4.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水。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夯实各级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的督察督办,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及时修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推进河长湖长制入法;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支持河长湖长制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规格、编制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基层河长制工作机构,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5.坚持“两手发力”,引导各方参与。围绕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积极探索“减排+保护”的新路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从源头整合部门涉水项目资金,一个渠道向下,集中财力办大事。运用市场机制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河长湖长制工作,系统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新问题。严守“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水增效。

6.健全补偿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跨省河流和省际界河的河长湖长制工作中,应积极考虑省际之间水污染防治、突发水事件处置、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建立流域联动协调机制,推进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区域内同步,同频共振、综合治理。特别对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陕南三市加大补偿力度,支持绿色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陕西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的引汉济渭调水及输配水工程和东庄水库、古贤水库、江河湖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改造提升。

【编辑:杨洋】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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