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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1-27 22:46 【字体: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一带一路”倡议是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最重要的战略之一,也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倡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经营环境,降低了跨国经营风险,而且为广大民营企业有效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开拓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获取更大成长空间提供了更多机会。据了解,影响力排名前50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42%,央企和地方国企分别占36%和20%,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陕西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中,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对外交流,目前已有400多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陕投资,我省近300家企业在丝绸之路沿线的48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已超过30亿美元,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涉及能源资源开发、装备制造、工程承包、现代农业等领域,参与方式已从最初的产品输出发展到落地生根与合作共赢。据统计,2017年全省新设境外投资企业28家,涉及能源资源开发、商贸服务、建筑等领域。1-10月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完成营业额12.2亿美元,同比增长62.3%;新签合同额19.4亿美元,同比增长118.7%。

目前,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信息获取不足,海外项目融资难,投资风险较大,人才相对匮乏,“抱团出海”缺乏平台支撑等不利因素。

为此,我们建议:

1.健全境外投资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商务、发展改革、外事、财税、金融、海关、统计等部门组成的境外投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发布、解读国家、省推进“走出去”相关政策,为企业提供实时准确的境外市场需求、投资环境、法律法规、产业导向等信息咨询服务。建立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联合培训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包括财务、法律、税收、公关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培训。 

2.加强金融、保险、财税等政策支持。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走出去”企业给予更多支持。加快落实以境外资产为抵押获得贷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作用,推动资本项目下境外投资便利化。

3.重视发挥商(协)会协调、自律、服务作用。注重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独特优势,利用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建立海外联系桥头堡,鼓励、支持成立商会等相关民间组织,构建常态化的民间交流合作载体和机制,帮助民营企业与当地海关、银行、税务、行业组织等建立联系。

4.打造企业走出去第三方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鼓励、支持和培育一些具有国际化视角和国际运作能力的中介服务平台,在国际法律、会计、审计、评级、评估、金融等领域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服务。

5.搭建出国(境)绿色通道。大力宣传APEC商务旅行卡在出国(境)方面的便利作用,简化民营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扩大使用覆盖面。在执行有关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框架内,对工商联(民间商会)组团出席或参加国际重要经贸活动以及开展商会合作项目等,不纳入外事计划管理,实行“一事一报”的专项审批制度。


来源: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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