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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省民营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9:27 【字体:

晏立群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燃气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截至目前,全省11市2区82个县(市)均已实现气化,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的不断深入,天然气进一步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大量普及,并从城市进入了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让全省的老百姓都用上了清洁环保、方便实惠的天然气。但同时存在着政策标准不一、燃气上游企业垄断气源、燃气企业与资本市场接轨意识差、燃气行业法规陈旧等问题。现就加快推动我省民营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如下:

1.对民营燃气企业与国有燃气企业要坚持政策标准统一

由于各种历史与客观原因,我省民营燃气企业在市场准入、特许经营、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气源配置、并购重组、征地规划等许多方面改革标准不统一,在许多地方领导心目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公用事业让国有企业干更放心的观念或想法,导致一些民营燃气企业担心政策会变化,出现“敢不敢投资将企业做大”的顾虑。因此,建议政府应梳理并出台旗帜鲜明的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燃气行业的政策,保持燃气行业投资政策的连续与稳定,彻底打消国企、民企标准不同的落后、陈旧观念,以公平、对等的竞争中性思想来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切实增强民营燃气企业发展壮大的信心。

2.用制度保障来防止上游国有供气企业采取限制气量指标等手段侵害民营燃气企业的利益

市政公用事业的特点是投资大、管理难、回收期长,由于居民用户供气成本高、收益低(或无收益甚至负收益),民营燃气企业需依靠其它大工业用户、工业园区等优质客户的供气收益得以生存与发展,如果以上优质客户资源被上游国有供气企业以直供、限制气源等垄断气源的方式进行置换经营,必然导致民营燃气企业的生存危机,从而为了生存被迫降低居民用户的安全、服务投入,这将极大的危害城市燃气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会引发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等问题,产生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诉讼不断,不仅影响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而且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铁腕治霾任务的推进。因此,建议政府要尽快用制度保障来防止上游国有供气企业用资源换市场,挟气源侵害民营燃气企业的行为。

3.扶持我省民营燃气龙头企业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加快高质量发展

目前,陕西省内虽然从事燃气相关产业的企业多达120多家,但仅有陕天然气作为上游供气企业已经成功上市,下游城市燃气行业尚无一家上市公司,我省燃气行业总体与资本市场接轨的意识不强,未能使企业走上“产融互动”的发展格局。因此,国内各大燃气巨头已纷纷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手段,大量收购我省城市燃气企业,致使省内城市燃气企业的发展空间被大量压缩,也使得陕西省的优质资产大量流失。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瞄准我省城市燃气行业这一优势产业,梳理和整合我省城市燃气行业资源,尽快专题研究、出台鼓励和推动我省城市燃气企业上市的有关专项政策与具体办法,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后劲十足、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具备上市潜质的优秀民营城市燃气企业启动上市,将陕西省的天然气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资本动力,提升陕西省上市公司规模和经济总量,提高陕西省经济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助推“气化陕西”步伐和陕西区域经济发展。

4.尽快修订完善《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以适应我省燃气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现有的《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由于颁布实施较早,面对当前大量出现的农村用户普及、LNG点供、应急调峰、安检与服务、燃气表具采购与轮换、燃气器具网购与安装维修管理等诸多新形势、新情况,存在大量法规不清、责任不明,甚至法规空白或相互矛盾之处,导致燃气企业、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天然气用户,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认识不一、责任不清、无所适从、反复投诉等情况,严重制约了我省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埋下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政府尽快调研并修订完善我省的相关燃气法规,指导我省燃气行业合法合规良性发展。

5.政府应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广告投入力度及燃气执法力度

各级政府应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燃气安全的氛围和机制,建议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各类用气安全常识、管道保护等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的投入力度,举全社会之力共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建议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应大力支持、配合燃气企业打击破坏、损害、偷盗燃气设施及燃气的各类违法行为,为我省燃气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撰稿人职务:陕西美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编辑:魏丹丹】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魏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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