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出台政府政协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通讯员 刘高勤)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县政府、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支持,更好地发挥县政协的职能,促进县政府科学决策,县政府和县政协协商,建立了县政府和政协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内容,主要有:政府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和工作安排;协商讨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加强双方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研究政协需要政府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等。 制度提出了联席会议出席人员,政府县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议题由两办提出意见,由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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