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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幼有所育 共赴“友好”未来

——丹凤县政协十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侧记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5-08-07 08:52 【字体:

□ 记者 寇静 通讯员 张楠

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口生育政策落地落实,既是关系全局发展的“国之大者”,又是涉及每家每户的“小确幸”。

7月31日,丹凤县政协召开十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围绕“促进幼有所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议题,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面对面协商,共同为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会前,县政协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新爱婴托育早教中心、第一幼儿园、第四幼儿园、中街社区、妇计中心等地,与托育机构、基层群众、育龄妇女等开展交谈,详细了解全县托育服务发展情况。

“很多家庭都是想生不敢生,育儿成本过高已成为阻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童侠委员呼吁,统筹考虑一孩、二孩、三孩政策,加大经济补贴力度,让育龄家庭获得满意的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在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更大的税收减免。

针对育儿家庭在就业方面面临的困难,调研组建议,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生育女性的就业权益,鼓励企业为生育女性提供灵活的工作制度,建立生育女性就业帮扶机制,政府设立专项培训基金,为生育后重新就业的女性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她们顺利重返职场。

据了解,全县共有托育服务机构3家,其中民营机构1家。目前存在,托育机构数量少、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流动性大、场地设施简陋等问题。

刘燕委员建议,增加公立普惠托位,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幼儿园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整体转型为托育机构,在园婴幼儿同等享受生均补助政策;精准对接家庭全周期托育需求,常态化提供寒暑假等托班服务,缓解养育负担,助力实现“敢生、愿生、优育”。

程涛委员建议,以政府公办托育机构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市场竞争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托育服务,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消除家长顾虑,提高认知度和认可度。

“专业的育婴师需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发放执业资格证,现在很多托育机构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托育效果难有保障。”简德伟委员建议,加大育婴师、早教师培训力度,动态调整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或允许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合格托育服务岗位,保障师资数量质量。

李昭委员建议,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和监管机制,定期对托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托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在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后,县卫健局、教体局和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积极回应委员关切。

县卫健局回应,将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县卫健系统“十五五”规划,根据出生人口数合理规划和布局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力争做到每个镇有1家托育机构;设立托育指导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通过招聘专业托育人才,解决专业管理人员缺乏问题。

县教体局回应,将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县编办回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及相关托育机构达标验收资料,实时为具备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机构增加印发托育服务职能批复,为全县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县政协这次协商会选题准、规格高、方式好,是助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对推进工作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副县长郝浩说。

县政协主席王舒表示,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解决现阶段群众对生育、养育压力的诉求和期盼,让群众“生得起、养得好”,任务重要又紧迫。要以本次调研为契机,探索制定县域托育服务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助力全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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