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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的通知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3-06-13 16:30 【字体: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承办单位,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遴选重点提案、开展重点督办,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提案成果有效转化的重要方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会后,根据陕西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方面,对立案的708件提案进行了认真研读和综合分析,按照“选题重要、富有新意,建议可行、能取得成效”的原则,遴选出33件重点提案。6月12日,省十三届政协第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现予以印发。

请各有关承办单位按照陕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就相关重点提案做出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工作完毕后,请将提案复函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必要时也可当面向督办领导进行汇报。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动,对重点提案办理开展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办理协商会、督办协商会、带案调研等协商督办活动。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协助分管副主席督办及自主督办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协商督办工作,并书面反馈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6月13日


来源: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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