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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的通知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10:11 【字体: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承办单位,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遴选重点提案、开展重点督办,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提案成果有效转化的重要方式。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闭会后,根据陕西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提案委员会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方面,对立案的745件提案进行了认真研读和综合分析,按照“选题重要、富有新意,建议可行、能取得成效”原则和“不超过立案提案总数5%”的要求,遴选出38件重点提案。7月1日,省十三届政协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现予以印发。

请各有关承办单位按照陕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就相关重点提案做出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工作完毕后,请将提案复函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必要时也可当面向督办领导进行汇报。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动,对重点提案办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选择部分重点提案,适时组织办理协商会、座谈会、带案调研等,加强督促检查;督办过程中,注意吸收提案者参加督办活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各专委会结合分管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协助做好相关提案督办工作,并将督办情况于10月中旬反馈提案委员会。

附件: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7月1日  


 

来源: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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