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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召开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5-11-03 16:54 【字体:

各市政协,杨陵区、韩城市政协,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召开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在省政协机关召开(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会期1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

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列席人员:

1.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省政协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2.省政协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负责同志;

3.省级各民主党派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省工商联秘书长和研究室主任;

4.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

四、其他事项

(一)请于11月5日(星期三)18: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报省政协办公厅(电话:029-63903620,传真并核实)。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省政协领导审批后,方可视为请假。

(二)请参会人员于11月6日(星期四)14:30—17:30持《会议通知》在省政协机关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相关材料和证件。参会时佩戴证件、着便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西安市内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西安市外参会人员,如需提前一天到达,请于11月5日(星期三)18:00前与省政协办公厅行政保卫处联系,以便安排食宿。(联系人:杨博涵  电话:029-63903903,13032957988)

(四)请省政协常委积极准备,认真撰写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系统提交,或在小组讨论时交工作人员。(联系人:王娜   电话:029-63903931)

(五)如有其他会务未尽事宜,请与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韩红泽  电话:029-63903601)

此件同时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常委和住陕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附件:省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参会回执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5年11月2日



来源: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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