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杨陵区、韩城市政协,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召开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在陕西宾馆(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召开,会期1天。
二、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列席人员
1.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
2.省政协机关班子成员,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负责同志
3.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请于1月20日(星期二)18: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报省政协办公厅(电话:029-63903617(核实),传真:029-63903816传真)。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省政协领导审批后,方可视为请假。
(二)请参会人员于1月23日(星期五)14:30—17:30持《会议通知》在陕西宾馆12号楼一层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相关材料和证件。参会时佩戴证件、着便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如有其他会务未尽事宜,请与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韩红泽 电话:029-63903601)。
此件同时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常委和住陕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