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协,杨陵区、韩城市政协,省委统战部,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根据工作安排,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定于2026年3月中旬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在省政协机关召开(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会期1天。
二、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列席人员
1.省政协现职副省级领导同志,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省政协机关班子成员,研究室副主任,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和部分省政协委员;
3.省级各民主党派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省工商联秘书长和研究室主任;
4.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3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报省政协办公厅(电话:029-63903620,传真并核实)。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省政协领导审批后,方可视为请假(联系人:孙育航 电话:029-63903625)。
(二)请参会人员于3月17日(星期二)8:00—8:40持《会议通知》在省政协机关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相关材料和证件。参会时佩戴证件、着便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西安市内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西安市外参会人员,如需提前一天到达,请于3月13日(星期五)18:00前与省政协办公厅行政保卫处联系,以便安排食宿(联系人:杨博涵 电话:029-63903903)。
(四)如有其他会务未尽事宜,请与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韩红泽 电话:029-63903601)。
此件同时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常委和住陕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