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6-07 09:00 【字体:

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6月20日至21日在省政协机关三楼常委会议室举行,会期1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进行专题议政协商

2、专题讲座

3、人事事项

二、出席人员

省十二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列席人员

住陕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

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同志;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同志;

省政协机关巡视员、副巡视员,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处长,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

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

部分省政协委员。

四、报到时间、地点

请各位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在省政协机关(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一楼大厅报到。

五、开会时间

6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21日(星期四)上午9:00分组讨论,下午3:0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请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六、几点要求

1、常委及列席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办公厅提出申请,经省政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2、请各位常委以书面形式反映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以来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信息,于分组讨论时交小组工作人员。

3、请各市政协确定并通知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会议。

4、请出席会议的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6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名单(姓名、性别、职务)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联系人:赵  雯    惠  琅

电  话:029-63903601  63903619

传  真:029-63903816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6月5日

【编辑:李娟娟】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李娟娟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