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14:55 【字体:

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于2017年10月27日至28日在省政协机关三楼常委会议室举行,会期1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2、围绕“坚定文化自信,做大做强陕西文化产业”进行专题议政协商

  3、审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人事安排方案(草案)》

  4、人事事项

  二、出席人员

  省十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列席人员

  住陕的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省十一届政协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

  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委网信办负责同志;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同志;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会展中心、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西安印刷包装产业基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丝绸之路收藏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亿利达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陕西沙龙传媒有限公司、陕西文化科技集团负责同志;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人民政协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香港大公文汇报,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社、华商报社、西部网,凤凰网,陕西传媒网负责同志;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负责同志;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

  省政协机关副巡视员,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处长,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市政协主席;各市一名县(市、区)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

  部分省政协委员及文化界名人。

  四、报到时间、地点

  请各位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在省政协机关(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一楼大厅报到。

  五、开会时间

  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28日(星期六)上午9:0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午10:30和下午2:00进行分组讨论,下午4:30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请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六、几点要求

  1、常委及列席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请按照《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请假的规定》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办公厅提出申请,经省政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常委除因病或在省外,原则上都应参加会议。

  2、请各位常委以书面形式反映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来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信息,于报到时交会议报到处。

  3、请各市政协确定并通知一名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会议。

  4、请出席会议的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6:00前将名单(姓名、性别、职务)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联系人:赵 雯      惠 琅

  电 话:029-63903601     63903619

  传 真:029-63903816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21日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21日印发


【编辑:】

来源:陕西政协秘书处 编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