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分别于2018年、2020年、2022年批准设立了西安、延安、宝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各综合试验区独立开展相关业务,但尚未建立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已上线运行的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不能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申报的功能,无法依托企业通关申报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清单、报关单等数据延伸构建信息共享、金融、物流、信用、统计、风险等“六体系”服务。提案建议,建设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统筹全省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支持陕西省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其他地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办复情况】省商务厅采纳建议,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建设陕西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并基于该平台构建“六体系”;依托服务平台,对各类跨境电商业务数据统计分析,逐步建立规范、完整、系统、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数据统计结果和决策分析依据;每年向各地市下发《全省跨境电商工作要点》,支持各跨境电商综试区与其他地市开展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