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制度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8-27 16:26 【字体:

20195月23日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关系提案工作乃至政协工作的全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关于把提质增效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工作要求,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全面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更加注重提案提出质量

(一)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注重质量而不追求数量;崇尚学习、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出1-2件高质量提案。

提案选题要聚焦。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确定选题,持续跟踪,深入研究,提出提案。

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客观真实反映事物本来面目。

分析问题要深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分析,理性思考,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

提出建议要具体。提案建议应针对所提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小切口、大视野,明确具体、务实管用。既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实施条件和时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力戒提案建议空洞无物、面面俱到。

提案撰写要规范。坚持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建议;做到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每件提案字数不超过1500字。

(二)要严肃审慎提交联名提案。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者应当主动了解该提案的内容,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三)政协各参加单位、界别、委员小组、专门委员会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中主动作为,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人才汇萃、智力密集的组织优势和集体智慧,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实招、献良策,带动提案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各党派团体要对本组织成员中的政协委员个人提案提出质量要求,并为其撰写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商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日常调研、会议等协商议政工作成果及时转化为提案。

二、更加严格提案立案审查

(四)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要做到应立尽立;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转为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或者及时退回提案者修改完善,力求立案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五)严格立案标准。依据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适时修订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杜绝凡提必立。

(六)加大并案力度。对不同提案者提交的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同一问题、建议相似的提案,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后进行并案处理,避免重复提案造成数量虚高。原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的第一提案者,在提案办理、评选表彰方面同等对待。

(七)切实履行审查主体责任。按照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程序严格进行提案审查。在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委托的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应对提交的提案提出初审意见;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成员应对本人所负责提案认真提出复审意见,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应切实履行终审职责,特别要对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

三、更加优化提案服务

(八)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每届第一年,编写提案工作培训教材。通过委员培训、专题会议等途径培训提案者,帮助其了解提案工作相关制度和政策,熟知提案工作流程,把握高质量提案的标准,掌握撰写提案的方法。

政协全体会议前应集中培训提案审查工作人员,熟悉和把握提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提高提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审查岗位职责。

(九)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征集印发提案选题线索和参考目录,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界别活动,印发书籍刊物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找准问题,提出良策。

(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提案管理系统,充分运用“政协履职通APP”平台,逐步实现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答复、督办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便于提案者实时了解提案工作动态,查重、错开、合并提案选题。

(十一)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总结政协提案工作实践经验,开展提案质量评价理论研究,探索提案质量评价体系,明确提案质量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

四、更好发挥评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十二)坚持做好提案评选表彰。每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提案、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在政协全体会议上表彰,并通过政协报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不断强化提案者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十三)进一步做好提案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以提案追踪、提案回音壁、互动访谈等形式,加大对提案工作特别是优秀提案及其提案采纳落实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深度宣传,激励提案者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提高提案质量的良好氛围。

(十四)强化社会对提案质量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提案公开制度,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提案原文和提案办理复文,做到能公开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提案者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来源:提案委员会 编辑:李娟娟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