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宗教界人士积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延安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根据省政协文件精神,近日,延安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张玉曙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我市所辖的宜川、富县、子长和宝塔等县区,就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宗教界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现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五大宗教,涉及全市13个县区,主要集中在宝塔区、宜川、黄龙、富县、延长、子长、洛川等县。有县级爱国宗教团体和组织7个,宗教活动场所116处,信教群众达10万余人(其中基督教48处,信教群众11587人;天主教8处,信教群众1728人;伊斯兰教3处,信教群众873人;佛教27处,信教群众4.8万人;道教30处,信教群众4.7万人)。有大小庙宇300余处,规模较大的70余处,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30余处,城区诸如太和山道观每年四月八逢会香客达10万人次,每年收入600多万元;姚店青化寺五月法会香客约4万人次,每年收入60多万元。
二、开展宗教工作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以法开展宗教工作的责任性。近年来,市、县党委、政府坚持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增强以法开展宗教工作的责任性,分清合法的宗教活动和传播封建迷信活动的界线,分清宗教信仰自由和违法违规的界线,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能自觉遵纪守法,发扬爱国爱教、关爱社会的良好传统,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宗教政策,促进团结和谐进步。我市各县区认真贯彻中省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维护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宝塔区为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①积极指导清真寺民主管理组织换届工作和充实伊斯兰教协会领导班子。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管委会班子年龄结构失衡,文化层次低,工作能力相对弱。针对这种情况,采取走访了解、个别谈话、发放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穆斯林群众意见,通过民主推荐和组织把关,充实了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指导清真寺组建了新的管委会组织,使一批政治可靠、年富力强、有一定宗教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的少数民族代表进入管理组织,参与民主管理。②依法规范清真食品经营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市宗教局协调统战、工商、卫生防疫、质检等部门对清真饮食经营场所进行了大检查,核实了各经营点的经营法人、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加工程序、储藏运输流程,对3户证件不全、经营不规范的场所,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1户经营法人不符合要求、肉食品来源不明的清真食堂现场拆除了“清真”标志牌。几年来,先后检查清真食堂16家、超市经营点9处,整改清真食品经营超市3家,整改清真食堂2处,依法处理经营点1处,协调处理因饮食引发的民族纠纷4起。为了加强监管工作,聘请伊协会长、清真寺阿訇及穆斯林群众代表5人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随时掌握传递信息,增强监督管理的实效。③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实际问题,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按照穆斯林群众的葬礼习惯和信仰需求,市、区宗教局积极与柳林镇柳林村协商解决回民墓地征购事宜,并协调市财政为回民解决墓地征购款十万元,协助民族企业家办理制砖场选址用地等相关手续,帮助少数民族困难户办理低保3户,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坚持把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与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一是依法规范宗教活动。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换证登记工作,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确保了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太和山道观每年正月十五、四月初八会,规模大,人数多,安全责任重,宗教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部门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夯实,排查安全隐患到位,确保了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青化寺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五月初一佛教法事活动,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活动,都密切关注监督指导,确保活动内容、范围、规模、形式等符合《条例》规定。二是抵御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渗透,坚决制止自由传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公安、安全、宗教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研究政策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工作,形成了抵御渗透、打击非法宗教的合力。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自由传教的非法活动加大了治理力度,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宗教界积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几年来,市、县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寺观教堂,争做文明信徒”活动,发扬爱国爱教、扶贫济困、济世度人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宝塔区太和山道观为周边居民群众解决饮水难、行路难问题,积极参与赈灾捐助,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坚持开展拥军爱民活动,绿化美化周边环境,累计捐资达百万元。姚店青化寺捐资6万余元为周围群众解决看电视难、用电难问题,常年资助贫困学生5名等,自筹资金10万多元拓宽了上山道路5公里。基督教主动为孤寡老人买衣送药,救助困难家庭和流浪儿童,为驻延官兵送鞋垫等。天主教坚持为贫困学生捐资助学。清真寺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致富项目,兴办餐饮服务业。特别是去年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地震后,宗教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捐资捐物,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先后向灾区捐款35万余元,为促进社会和谐奉献爱心。
宜川县宗教界广泛开展“从我做起,为构建和谐宜川建功立业”活动,积极倡导团结互助,在服务社会、兴办公益事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在去年抗震救灾中,全县16个教堂点分别开设了募捐箱,共捐现金15554元,其中基督教、伊斯兰教协会各捐现金1000元,市政协常委、回民张晓显、马临阵个人分别捐款500元,表明了爱国爱教,情系灾区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品德。该县宗教界不仅创办幼儿园、福音超市等社会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而且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参与扶贫济困、抗震救灾、修桥补路、施医施药、植树造林、救助孤寡老人和弱势群体,为宜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牛家佃乡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经济,共栽植苹果600余亩,建沼气15口,养大家畜35头。信教村民马军峰承包荒山770亩、退耕还林18亩;强凤仁承包荒山200亩、退耕还林30亩等;左翻爱多年来坚持为贫困户马润生一家做鞋;肖爱芳利用自己的特长在郭硷村创办了“爱心幼儿园”。广大信教群众齐心协力,以实际行动争做“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的使者。
四、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认识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县级宗教管理机构的办公设备陈旧,办公条件差,经费比较紧张。
3、宗教工作人员、宗教界人士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界人士,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管理能力弱,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差距。
4、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外来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政策法规意识淡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盲目参加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活动。
五、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建议
1、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建好管理班子。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有些信教人员,过去曾经在一些单位从事过管理工作,还有一些农村里的种养能手,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管理经验,可按照程序列为后备力量,加以培养。
2、加强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狠抓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狠抓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和个人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一支遵守政策法规、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知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引导、组织信教群众在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以更多的精力来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勤劳致富。鼓励和支持信教群众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同时,要真心实意关心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4、对宗教教职人员,采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领导走访等形式,坚持不懈地进行政策法律、时事政治、经济形势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爱国爱教”、“依法办教”、“民主办教”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5、加大依法管理工作力度。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