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光远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均作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部署,并提出了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新时代持续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重大的实践指引。
延安市政协在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新的实践路径。2022年以来,市政协累计开展调研视察活动60余次,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5次、月度协商座谈会14次,形成调研成果68篇,收到提案1080件、立案办理607件,编发社情民意信息200多份,发出民主监督建议书12份,协商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很多意见建议转化为决策参考或得到办理落实。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热点问题,督办重点提案64件。以主席接待日、委员活动日、委员工作室、调研协商活动、走访慰问等为载体,全面加强与党外人士代表、各界优秀人才和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搭建协商议政新平台、凝聚共识新渠道,不断汇聚理解改革支持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一、主要做法
精准确定协商议题。坚持政治协商聚焦大事、民主监督紧盯难事、参政议政关注实事,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一是建立协商议题征集机制。每年第四季度,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市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征集协商议题建议,并通过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多渠道筛选确定重点协商选题。二是建立重点协商议题部署机制。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后,提出年度协商计划,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印发执行,并纳入市两办重点督查计划。近三年来,确定产业园区发展、民营经济、乡村振兴、水污染治理及民主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为民等重点选题8个,有效切中发展要点难点和社会热点,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
持续深化协商活动。一是完善协商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协商工作规则》《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视察考察调研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月度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推动协商活动不断深化。二是深入开展协商调研。统筹运用政策宣讲与实地调研结合、本地调研与异地考察结合、自主调研与联合调研结合,做到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提出建议具体、凝聚共识广泛。调研后形成的“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促进决策优化,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精心组织会议协商。坚持邀请党政主要领导在议政性常委会议上宣讲党中央大政方针、通报全市重点工作,运用月度协商与分管领导及部门研讨经济社会发展具体问题,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通过专题协商推动民生实事落实。协商会议一般由市政协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持,调研组成员代表、相关省市县政协委员与参会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深入协商、达成共识,会后15天内形成协商报告。
不断完善转化机制。一是完善协商成果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协商成果办理落实和反馈办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整理形成的《建议案》,月度协商会、专项民主监督形成的《协商报告》,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市政协各工作机构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信息,及时了解掌握领导批示情况,对协商议政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每年组织对重点提案进行督查式协商,并及时向委员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媒体监督力度。在电视、报纸开设“政协协商”专栏,全程跟踪报道民主协商活动。充分发挥“智慧政协”、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民主协商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多渠道宣传政协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扩大政协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力。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
受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群众民主素质局限,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尚需改进和完善。
协商民主认识有待提升。部分党政机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战略布局的全局性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将民主协商作为制度性安排,有应付差事的心理。特别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程序性追求满意度答复的多,实实在在促进提案办理落实的少。据统计,2023年度提案办结率98%,委员满意率也达到96%,但提案办理成果转化率却不到50%。
协商民主机制有待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协商成果落实的量化考核机制,协商民主还未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政协委员主要通过各级政协组织的统一活动参与协商,在民生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文化发展等方面缺乏主动履职的机会,谁来牵头协商、与谁协商、协商成果如何体现等,还有待通过制度机制加以明确和规范。
协商民主质量有待提高。协商调研深度不够,调研成果前瞻性、可操作性不强,协商成果转化率不高,存在沟通不深入、信息不对称、落实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情况。比如,在社情民意信息办理落实过程中,除领导批示的少部分社情民意信息得到办理外,大部分都不了了之,反映的意见与建议得不到有效采纳和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委员履职积极性。
协商民主力量有待加强。受眼界经历和专业知识等制约,部分政协委员履职能力不足。市县政协机关人员力量薄弱,“一人委”现象仍然存在。此外,现阶段群众的政治参与更多表现为利益驱动,对公共事务缺乏关心,加之民主协商的宣传普及不够,造成协商民主文化氛围不浓,群众参与程度较低。
三、推进全面协商民主的努力方向
提高对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一是党委政府要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同级党政的工作计划和考评体系,强化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政协要牢牢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任务,聚焦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履行职责,科学制定协商民主计划,坚持“少而精”原则,每月安排一到两次重点协商,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为协商民主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一是党委政府应坚持完善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政协主席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举行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应商请政协有关专委会参加,为政协精准履职创造条件。二是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的程序机制。坚持年度协商计划制定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实行先协商后实施,将协商环节贯穿于政治决策始终。三是建立协商意见和办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推进协商成果交办督查、跟踪问效制度化,研究制定协商议政质量评价评议机制,提升建言资政质效。对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提案办理协商、月度协商和专项民主监督等重点履职任务实行精细化管理,科学设定政协协商意见建议办理标准及时限要求,对政协建议的处理情况,有关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
提升政协委员协商能力。一是坚持政治标准,继续完善政协委员推荐提名机制,让具有代表性、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强的各界优秀人士进入委员队伍。二是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全面提升各级干部民主素质。制定政协委员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实现新任委员当年培训、委员届内全员培训。三是坚持把政协机关干部培养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市县政协机关和党政部门之间干部交流,优化政协干部队伍结构,着力解决“两个薄弱”问题。
(作者系延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