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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1-27 22:47 【字体: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截止2016年底,我省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45.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3.1%。但我省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最主要是“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随迁子女群体规模越来越大,并且“择校”倾向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主城区校舍不足、学位有限,新建扩建学校跟不上增长需求。同时,在保障机制、管理水平、宣传引导等方面都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我省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发展规划与教育发展规划脱节,教育资源供求失衡。近年来,我省各地在城镇化建设中,学校规划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步伐,特别是大规模新开发住宅区,问题尤为突出。尽管早在2011年,由省教育、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但因其落实主体不够明确,约束效力有限,造成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大多流于形式,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建设学校落实不到位,致使建校速度远远跟不上学生增长速度,学生入学难问题集中显现。加之一些开发商刻意规避国家有关配建规定,少建避建应建学校,随迁子女“选校租房”以及集中了城区优质资源的学校规模相对较小等因素,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状况、教育资源供求失衡现象日趋凸显。

2.教育成本顶层设计不合理,教育经费投入普遍不足。由于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施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义务教育主要是由区县一级地方政府承担。教育经费直接划拨到流出地,流出地政府得到了教育经费,却不承担对流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责任,而流入地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大、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大了流入地学校诸如新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师资费、生均教育费用等支出。除部分中心城市市区和开发区外,多数县(区)政府均无力承担不断增加的经费支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缺位,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足、标准化办学条件不足现象十分突出。

3.中心城市负荷加重,大班额现象严重。我省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按照学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数和班级容量。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公办中小学校班额配置有限,学校扩容用地资源紧缺,难以满足全部适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一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大班额现象,另一方面部分随迁子女不可避免地被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极易造成随迁子女就学“同城不同待遇”。

4.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教育管理仍需创新。进城务工人员工作不稳定,子女随父母流动性大,中途就学转学随意性强,给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不稳定的家庭生活容易导致随迁子女家庭教育缺失,学习基础与其他学生存在的较大差异,易引发学生心理问题。

5.宣传引导不够,随迁子女家长思想认识有误区。不少进城务工人员缺乏对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准确掌握,思想仍停留在“孩子上学就必须找关系”上,给孩子正常入学带来一些困扰;不少家长对待孩子就学缺乏“最适合的就是最好的教育”认知,盲目择校,给学校和家长造成了很大压力。

二、进一步做好我省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政府履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民生保本兜底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要求,切实落实在教育发展特别是在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努力扩大城区公办和普惠性义务教育资源。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和具体工作落实,强化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督办督查责任,做到建设和管理并重,同步推进。

2.完善政策,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尽快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打破原先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层设计模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平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完善奖补机制,对接收随迁子女较多且解决好的地区和学校给予更多经费支持和奖励补助;针对贫困户子女随迁就学不能享受农村学校优惠政策问题,建议省教育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取消贫困县城乡学校差异化,尤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做到不因学校性质和地域而受限,彻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城入学同样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3.科学规划,完善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站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切实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之中,以法治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结合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编制《主城镇公办学校布局点规划》,并建立与城镇化发展、全面二孩政策、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特别是对欠账较多的开发区和开发区所在的行政区,建议用3年时间通过对常驻人口、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产业发展的深入调查和科学预期研判,重新调整制定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以解决中小学建设规划刚性约束不足、用地无着落、费用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教育、发改、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职责,做到“发展到哪里、学校建到哪里、服务跟到哪里”,确保学校建设与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4.统筹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在加快公办学校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建设和办学,丰富城市义务教育资源的供给。一要鼓励民办学校面向社会需要开展多样化的义务教育服务项目,提高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二要在资金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确保公益性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师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样的权利和待遇;三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开展教师培训、合作教研等形式,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前置审查配套建设规划,确保居住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5.创新思路,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破解就学难问题。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矛盾的加剧,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加快推进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深化“教育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模式,缩小学校办学质量差距,破解优质资源缺乏难题。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普通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同样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


来源: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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