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法委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侧记
□ 记者 张涵博
“我想先问一下在座的同学们,有没有未满十八周岁的?如果有,可以举个手。”
5月19日下午,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仪祉图书馆仪祉堂里人头攒动,200余名师生齐聚一堂。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爽在作“民法典护航校园生活”主题宣讲时,以这样一个互动开场。
为什么强调“十八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则为未成年人。
薛爽解释说,在法律上,这意味着年满十八周岁即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迈入十八岁那一刻起,无论是签订兼职合同,还是处理同学间的财物纠纷,青年人都将独立享有公民权利,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5月是第六个全国“民法典宣传月”。为了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青年心中扎根,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挥职能优势,精准对接学校需求,邀请薛爽把民法典宣讲送进校园,用实打实的法律“干货”照亮青年成长之路。
“民法典绝不是冰冷的条文集合,它更像是我们校园生活的‘说明书’和‘护身符’。”为拉近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薛爽在宣讲前做足了功课,将重点精准聚焦在18岁至22岁青年日常最常碰到的场景上。
“你的地盘你做主。”在讲解民法典物权编时,薛爽从宿舍物品归属切入。她说,同学们放在宿舍的电脑、手机、书籍等均属于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使用或处分;擅自使用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她又延伸讲解了“遗失物”的法律概念,提醒大家拾得他人财物应当返还或交送学校相关部门,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侵占。
贴近生活的情境设计,让原本抽象的法条变得鲜活起来。财经学院辅导员王欢欣慰地发现,每当幻灯片播放到宿舍物权、兼职维权等章节时,学生们便纷纷举起手机拍照记录。“今天讲的内容太实用了,全是同学们日常能碰到的事。看他们听得这么认真,我由衷地感到高兴,也希望大家能真正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王欢说。
随着宣讲的深入,话题从宿舍里的“一针一线”,逐渐延伸到大学生走向社会、接触网络时必然会面对的法律问题。
针对部分大学生做兼职、找实习单位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薛爽在合同编宣讲中特意留出时间,为同学们拆解了一套实用的“避坑锦囊”,重点讲明劳动用工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教大家如何甄别不平等条款。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2501班学生李伟娟对兼职纠纷的解决思路清晰了许多,“通过学习,我了解了兼职打工的相关法律知识,知道了面对无良雇主时正确的维权方式,不再一味忍让,而是学着冷静理性应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线下维权,互联网时代的“指尖法律风险”也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薛爽结合网络上频发的肖像权侵权、名誉权纠纷和网络造谣等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她提醒同学们,在自媒体时代,未经他人同意,不要随意将含有室友或他人清晰面容的视频、照片上传网络,更不能为取乐而制作恶意的表情包。面对屡禁不止的“校园贷”以及盲目网络直播打赏等消费陷阱,薛爽讲解了如何冷静取证、依法应对的技巧。
这一系列直面痛点的讲解,在台下掀起阵阵讨论。
“以前总觉得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听完才明白,法律时刻守护着我们的成长。”学前教育专业2504班学生张雪说,“今后我不仅要认真学习文化知识,更要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做知法明理、品行端正的青年。”
同班的王毓慧也收获了自己的“法治盾牌”。她表示,今后会主动学习法律常识,树立法治意识,遇事保持理智冷静,学会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票据等有效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用法律守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是一堂精彩的法治安全教育课。”学院团委书记滑娟表示,宣讲活动通过案例解析与情景模拟,精准聚焦青年学生实际需求,有效引导学生们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方式。
法治火种,点亮青春;政协履职,重在实效。这场“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正是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的生动缩影。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刘伟表示,社法委将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与履职优势,紧扣全省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找准政协履职切入点、着力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协商议政等工作,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政协担当、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