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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6-03-04 10:03 【字体: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陕西省委会主委李晓东认为,目前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允许执法人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从日常执法情况看,普遍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交通执法授权过度、违规设置电子警察和限速标志等问题,造成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混乱,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也严重受损。
    他建议,一要立法制定交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审查交通领域立法者的资格和权限,对交通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明确,强化立法方面的解释。二要强化执法程序公开制度,公开执法的权限、依据、过程、结果,执法过程中还要听取行政相对人的申辩和陈述。三要建立完善的交通执法监督机制,包括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等。四要针对现有的电子警察和限速标志、超速摄像头进行全面复审和整理,坚决清理违规设置的电子警察和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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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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