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马中平主持召开省十一届政协第十次主席会
建议省十一届政协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吴建梅)11月26日上午,省政协主席马中平主持召开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十次主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刘新文、李晓东、李冬玉、周卫健、梁凤民、千军昌、祝作利、冯月菊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畅谈了学习体会;传达学习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了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安排意见,决定于12月下旬中共陕西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后召开;审议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在西安召开。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领导干部带头,原原本本地学、反反复复地学、结合有关辅导深入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要坚持围绕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和省委常委会提出的“十项改革”,通过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多建有用之言,多献务实之策;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抓紧调研制定党委和政府、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增加协商密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加强界别联系、健全界别运行机制等四个课题的落实工作;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善始善终地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当前工作,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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