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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协之智”助力法治陕西建设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5-07-21 08:32 【字体:

□ 记者 张涵博

“省级实施办法应在国家法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建议从制度设计上,将政府作用和社会力量相结合”……

7月11日,省政协召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会前,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员、专家学者到渭南、汉中实地调研,采取省市联动、共同推进的方式,探究我省立法助力稳产保供的实施路径。

人民政协参与立法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益探索。近年来,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立法协商。

据统计,截至目前,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已组织开展9次地方性法规立法协商,累计提出立法建议300余条,为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协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立法协商工作的根本原则。

——省委将省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的制定、协商成果的采纳、办理和反馈等方面,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立法协商工作的全过程。

——省政协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与国计民生相关的法规、规章组织开展立法协商,确保立法协商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作为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专门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把立法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定期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每个立法项目的协商中都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将党的领导体现在立法协商工作全过程。

“法制无常,近民为要”。2024年11月28日,在省政协召开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赵黎明在介绍立法协商工作情况时说:“省政协在前期获悉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共19件,考虑到法律援助工作意义重大、地方法律援助工作条例亟需修订,最终选择围绕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协商。”

这次立法协商成果,在今年我省新修订实施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得到具体体现:围绕法律援助服务的程序与实施,条例新增“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等规定。

《陕西省中医药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在选择立法协商议题时,求精不求多、求深不求全、求实不求大,将目光投向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规范程序务求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探索中规范做法,实现了协商与决策相互衔接。

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优化立法协商全流程运行机制,明确立法协商活动的前期准备、过程组织,以及意见建议的整理、报送、采纳和反馈等各环节程序,对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原则、机制、内容、形式及程序作出具体规范。

坚持先调研后协商、不调研不协商。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立法协商议题并报省委同意后,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参加立法协商的委员深入学习、知情明政、认真调研,在征询意见、座谈讨论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协商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报告。省政协办公厅接到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形成正式报告,报送省委,抄送省人大。

根据不同立法事项,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法律专家组、专业专家组参与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立法部门科学民主立法提供高水平专业助力,有力支撑立法质量得到提升。

在前不久召开的省政协《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上,法律专家组、专业专家组成员就发挥各自优势提出意见建议。

立足现实问题,融入法律思维,法律专家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使用的是“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这一概念,我省实施办法的表述应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建议将第一款中的“应当保持必要的库存量”修改为“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将第二款中的“必要库存量和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修改为“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标准”。

专业专家组认为,为避免生态资源误用,需增加分区措施来精准匹配区域禀赋,建议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关中地区需推广小麦-玉米复种全程机械化技术,配套节水灌溉设施;陕北地区需建立耐旱杂粮(荞麦、糜子)专项储备库,对抗冻品种每亩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陕南地区需构建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支持山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在机制保障下,高质量构建立法协商品牌成效显著,立法协商履职成果被频频采纳。2021年5月12日,在省政协召开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上,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协商,总结加强全民健身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对做好这次《条例》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将吸收先进做法,推广陕西特色,切实引领新时代陕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多方联动“在”政协协商

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共识,从而能够更好地发现视线“盲点”、开展“头脑风暴”、找到立法“灵感”。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立法协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各方有序协商、增进共识搭建平台上,充分认识“在”政协协商与“和”政协协商的区别——政协是协商的载体而不是主体,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和”政协协商,是利用政协这个平台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协商,为此要把握好参与立法协商的定位,既积极主动又在合理的边界。

如何在立法协商中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界别特色作用、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专家学者智库支持作用,有效开展多方协作联动?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伊始就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2019年、2021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组织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协商调研;

2021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组织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到西藏、青海开展实地调研,并委托安康市政协、商洛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调研,提出3个方面33条具体修改意见;

2024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协商调研期间,联动宝鸡市政协、延安市政协同步开展立法协商活动,形成主要意见建议共3个方面36条;

……

省政协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继续深化立法协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着力推动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为高站位、多层次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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