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白瑶
新就业群体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起庞大的新就业群体。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劳动关系灵活、工作内容多样、工作时间弹性突出是新就业群体的典型特征,但其劳动权益保障也面临诸多现实困境。省政协委员、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政与税收系主任孔军在调研中发现,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存在劳动关系界定模糊、部分平台企业刻意规避社保参保责任等突出问题。
“目前,多数平台企业采用加盟运营模式,将用工主体责任转嫁给第三方机构,或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而非正式劳动合同,以此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保缴纳、工伤赔付等法定责任与义务。”孔军说。
记者检索了解到,作为全国首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省级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围绕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用工责任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作出了细致规定。
近年来,陕西陆续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撑起“保护伞”。
在孔军看来,现有政策虽在持续完善,但要从根本上破解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难题,仍需从法规层面补齐短板,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去年省两会,孔军提交了《关于完善我省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提案》,建议加快制定《陕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从法规层面明确平台企业、加盟站点、从业人员三方的法律定位与权责边界,规定平台及合作企业为劳动者投保意外伤害险、商业医疗险等补充险种,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督促平台企业依法落实社保缴纳主体责任。
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问题也引起省政协委员、陕西安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闵媛的关注。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的工作模式特殊,日常奔波出行频次高、户外作业时间长,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远高于传统就业群体。”闵媛说,目前多数商业保险仅承保身故、伤残相关责任,对于从业者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受损、长期医疗支出等缺乏兜底保障。同时,保险公司普遍设置较高投保门槛,而这一群体普遍收入不高、经济压力较大,很多人放弃购买商业保险,导致自身风险保障处于空白状态。
在去年省两会上,闵媛提交提案,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网约车司机、即时配送员、外卖骑手等高风险从业人员优先纳入普惠参保范围,破解其在人身伤亡、伤残救治、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逐步推动灵活用工行业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同时,结合各行业从业人数、风险特点和实际保障需求,推动保险机构定制开发惠民专属保险产品,涵盖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补助金、身故补助金等多项权益,全方位筑牢新就业群体职业安全防护网。
结合自身行政审判工作实践,省政协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阿尼沙发现,新就业群体面临劳动纠纷时,普遍存在举证难问题。
“以快递员为例,大部分快递员缺乏证据留存意识,日常不注重保存派工单、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单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因拿不出有效证据,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阿尼沙说。
她在提案中建议,在平台经济活跃、头部企业聚集的区域,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构建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实现纠纷快速受理、高效化解;劳动监察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的指导力度,重点聚焦配送平台、网络直播平台、快递服务行业及其直接提供外包(劳务)的关联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排查化解劳动纠纷隐患。
“工会组织是劳动者的‘娘家人’,更应成为新就业群体的坚强后盾。”阿尼沙建议,推动工会组织在新业态领域实现全面覆盖,重点在互联网、快递、货运、配送、网约车等行业的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和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推动企业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搭建起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机制平台,让新就业群体的声音被听见、诉求被回应。
谈及新就业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省政协委员、西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部主任张炜达说起之前与一名网约车司机的对话。
“那名司机从租车公司租来车辆,依托网约车平台接单谋生,却从未与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中的任何一方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了租车协议,社保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费缴纳,缺乏稳定的社会保障支撑。他一直盼着相关政策能早日出台,让自己的工作有保障。”张炜达说,“这种既依赖平台获取主要收入、接受平台一定程度管理,又未与相关主体形成完整劳动关系的情况,正是不完全劳动关系的典型表现。”
不完全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形成传统意义上完整、典型的劳动关系,但双方又存在一定的劳动事实或经济从属性关系。
张炜达说,但在实践中,不完全劳动关系的内涵外延、认定标准等缺乏明确细化的规定,导致各地在具体执法、维权处置中面临诸多困难,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省两会,张炜达提交提案,建议清晰界定不完全劳动关系边界,量化人格、经济、组织三大从属性判定指标。比如,在人格从属性方面,若平台对从业者工作时间、服务流程、奖惩规则的管控强度达60%,即认定具备该属性;在经济从属性方面,若平台收入占劳动者总收入70%以上,或由平台承担车辆、设备等主要生产资料成本,即符合认定条件;在组织从属性方面,若从业者需统一使用平台标识、接受排他性从业约束,即视为具备该属性。
“只要满足上述任意两项指标,即可将从业者纳入不完全劳动关系范畴,依法赋予其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保障权益。”张炜达说。
《意见》指出,到2027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劳动用工逐步规范,从业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
“接下来,我将持续关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深入调研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不同群体的从业痛点,助力相关政策细化落实,为新就业群体系上权益‘安全带’,让这一群体的劳动付出得到应有保障、职业发展获得坚实支撑。”张炜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