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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陕西提高城乡居民 收入水平的政策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0-08-30 09:08 【字体:

农工党陕西省委员会

一、“十三五”时期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状况

“十三五”时期,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致排在全国第19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全国第26位左右,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陕西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也一直处于上升态势,由2016年的19,044元增加到2019年的23,772元。相对收入差距虽呈现下降趋势,但与全国的同期数据进行比较,相对收入差距都高于全国同期数据,城乡收入分化鲜明(见附表1

由此可见“十三五”时期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乡村振兴任务异常艰巨。“十四五”时期,必须聚焦民生发展短板,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此,提出以下两类重点举措。

二、“十四五”时期陕西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重点举措

1.加快产业发展,夯实增收基础

大力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做大做强特色服务业,通过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供重要保障。鼓励技术创新源头供给,支持在陕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研基地,加快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国家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陕西。

2.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

从激活创业主体、放宽创业限制、强化创业支持等方面入手,优化创业环境。发挥创业平台的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及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通过科技含量高的创业带动覆盖范围广的就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和就业稳步增长。

3.改善收入结构,实施富民战略

积极推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完善工资调控机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稳定和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充居民收入来源。创新多种经营模式,助力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加大居民转移净收入。

4.加强统计监控,及时动态调整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收入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评价。

5.依靠社会治理,稳保收入增长

坚持立法先行,抓紧制定、修改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陕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点举措

1.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改善城乡二元结构

整合城乡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施策,根据不同区域原有生态、空间特征与历史文化,实施区域特色化发展战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动城镇化进程,取消户籍制度限制,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顺利实施。实施财政支农、金融支农,加大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力度。

2.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补齐三农短板

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重视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适合本地特色的农业合作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3.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继续加快整合城乡社会保险资源,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全国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社保制度的统筹衔接,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推进社保兜底功能的发挥。

4.持续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要注重科学分类、精准评价,坚持运用激励性政策法规,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改变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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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政协理论处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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