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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十四五”规划中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几点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0-08-30 09:26 【字体: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水平进一步加深,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点纷呈,有力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西安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改造进度缓慢。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内交通不畅、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安全隐患较大,亟待提升改造。且该街区改造项目早在“十三五”期间已立项,至今未有新进展。二是民族教育工作存在短板。我省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较少。西安市西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十年来一直未调整提高。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缺乏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全省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均衡。三是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四是相关工作机制还需健全。

为此,建议:

一、加快西安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议将莲湖区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列入省市“十四五”编制规划,列为重点项目,明确规划工期进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以商业开发为目的,吸取以往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更新改造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构建“省上指导、市上负责、区上组织、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集中民智民意,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力争分步实施。在继承和保留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紧抓“新基建”“智慧街区”等发展机遇,修旧如旧,努力将该项目打造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窗口和集民智、顺民意、贴民情、解民忧的“民心工程”。

二、多措并举,补齐民族教育短板。建议省级财政设立专项民族教育经费,建立我省西藏班新疆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动态增长制度,并在职称评定、津贴等方面给予民族教育学校更多支持和鼓励。在“十四五”规划中要确立现代化少数民族职业教育体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探索特色办学模式,培养适应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尤其在“从娃娃抓起”上下功夫,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各族学生的心灵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三、精准施策,增强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动力。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培强做大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市场需求的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将民族特色产业置于当地产业发展大背景之下来谋划,加强清真餐饮业品牌文化建设,增加品牌附加值,更好地传播品牌与地域文化带给消费者的心理感受和文化价值的认同,扩大品牌影响力。要规划建设适合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就业的商业街或美食街,促进民族风情旅游发展。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少数民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言行、分类施策,严防“一刀切”,避免侵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建议强化城市民族工作法治保障,在“十四五”期间要制定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或完善我省《民族工作条例》内容,使城市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以更好适应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进一步细化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职责,不定期督查职能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关注研究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我省城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陕西省政协理论处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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