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杨陵区委员会
在进入乡村振兴和新型农业发展阶段,原来的“三农”问题转变为“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这样一个升级版的新“三农”问题。为此陕西省通过发展各式各样的美丽乡村和新型农业,如西安的幸福新农村、园区农业和休闲旅游农业等,对实现农业提质,农民增收,农村美丽进行了实践探索。大量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制度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业态有机结合发展,完全能够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但从供给侧来看,要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加快和持续发展新型农业,还需要加快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步伐,特别是陕西省西安市董岭村、皇甫村双重保障型土地市场化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值得进一步完善推广。
为此,建议:
1.坚持以集体公有为主体,明晰土地产权,在双重保障的基础上盘活土地市场,为实现乡村振兴和新型现代农业发展夯实市场基础。现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所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形态结合后都面临地权不完整、不稳定和如何将地权成规模集中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没有建立产权独立完整意义上的双保障型土地市场。因此,在农村建立“既能坚持土地集体公有制,又能让土地自由市场流转;既能坚持土地家庭承包关系不变,又能实现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市场化,还能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土地市场机制是农村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未来农村改革的方向,更符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中央政策。从法律的角度看,遵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宪法》原则,借鉴国有企业股分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及城镇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做法,农村集体土地也可以依据《宪法》规定同理实行“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所有为辅”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新形式,据此我们可从数量上将农地产权(农地所有权、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分配后(简称51∶49式土地集体所有制),让农民通过承包获得比例化(类似合伙股份)土地承包经营控制权,再让比例化的土地承包经营产权合同市场化流转,并主张该合同中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有政府配套的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形成保障性产权或股权,具体来讲就是农民需要时可用农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保障性产权或股权)重新购回土地就业,如果提取农地规模化公积金重新购回土地时,资金不足,农民还可以农地公积金抵押贷款购回土地,这样进城务工的农民或因其他原因出售土地的农民就会更放心和安心,进而有利于土地流转集中。上述土地交易中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从而形成激励性产权或股权,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能建立起双重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农地市场流转机制,这样乡村振兴和新型农业发展才能稳定和持续。
2.以集体公有土地市场化为起点,使新型职业农民与土地及商业金融等全要素有机融合起来,加快新型农业组织化发展。人们知道,市场是通过社会分工和全生产要素优势的交易提高效率,组织是通过非市场化的组织内部专业分工和非交易性协作提高效率。乡村振兴和新型农业发展需要能组织化的全生产要素市场,以发挥农业生产的区域分工规模优势,因此农业的组织化要以土地的规模化为基础,去实现农业市场交易效率向以家庭为基础的非市场交易的组织效率转换,同时也要实现农业以家庭为基础的非市场交易的组织效率向市场交易效率的转换。完整意义的土地市场建立后,土地市场交易所形成的规模化与农业的专业化、组织化将会逐步高度统一起来,实现农业产业组织效率与市场效率的动态有机结合。当然土地的市场化也使土地与商业金融结合成为可能,因此,以土地长期和短期抵押贷款为基础会形成新型农业发展稳定的商业金融资本来源,这会造就市场驱动型资本。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形成新型农业发展的政策性财政资金来源,这会形成行政驱动型资本。这两种资本以市场化的家庭承包制(包括实物化的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和和货币化土地的家庭承包关系)和市场化的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把新型农业形态在农村土地上重新集聚融合,将会有效地加快农业产业组织化提质,农民组织化增收的发展进程。
3.以双重保障型集体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市场化为突破口,加快美丽农村建设步伐,实现乡村振兴。近年来,政府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农村面貌确实改观不少,但农村仍存在着居住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等问题,环境面貌总体依然落后,这与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市场化改革滞后有直接关系。在坚持宅基地以集体公有为主体的前提下,建立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公积金,加快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市场化改革步伐,将会形成新的房地产投资热点,吸引城镇剩余资本向农村流动,以利于恢复和带动房地产相关产业发展,进而从供给侧减轻城市房地产发展压力,将极大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助于加快农村美丽理想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其实放开农村房地产市场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渠道。如陕西礼泉县袁家村(300亩左右原村落土地改建)和兴平县马嵬驿(238亩废弃的沟坡村落地)把旧村落改造再利用与乡村旅游产业开发结合起来,效果十分明显。节假日游客接待量日平均近10万人,当地旧村落和废弃村落土地资源得到了重新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地产房屋被激活,农村美和农民富已变成现实。这些事实再次说明,在有保障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市场化改革迫在眉睫。当然农村房地产市场开放发展中要汲取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做好科学的宏观规划和调控,分类建设,区别对待,避免城市房地产市场泡沫在农村再次出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让农民成为“住在农村的市民”。
4.通过建立农村双重保障型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形成新的乡村社会治理激励约束机制。现在农村几乎所有生产要素都市场化了,唯有土地例外。其结果造成:一方面农地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无法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而不得不依赖户籍制度、人口数量、血缘关系、30年不变政策和农村行政权力等非市场力量来流转配置农用土地,这极不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理论政策主张;另一方面,现行农地制度至今没有找到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自由进入和退出的途径与方法,导致农民一次性流出土地容易,再次流入土地难。作为农民,他只能强制被动地选择一个其出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水平的提高。如果建立“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农民)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新形式,实行双重保障型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农民能够自由地选择进入和退出集体农地承包经营控制权,那么,他就可以通过自由选择进入乡村治理水平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乡村治理水平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地承包经营控制权,进而对乡村治理不善和水平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激励压力和优胜劣汰机制,也就是说,通过农村双重保障型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提高。
5.加快培养“一懂两热爱”的农业人才,对农业农村而言,企业家型的农业人才培养尤其重要。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新三农目标,最终要靠人才。按照农业部最新调查数据,2016年末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已接近1900万,但占乡村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还不足5%。新型职业农民总量不足,年青后备力量缺乏,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村特别缺乏企业家型农业人才,从人地关系的角度看,农村企业家型农业人地关系最不协调。因此,国家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企业家型人才。
【编辑: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