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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项目楼盘 强制备案登记制度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8-22 14:07 【字体: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或小城镇购房安家,多数群众都会选择银行商业贷款来支付数额较大的房款,然而商业贷款利率高,贷款群众经济负担愈发加重。相较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偏低(5年以上年利率3.25%,5年以下2.75%),随着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县区城镇的普及,更多缴存公积金的机关、企事业人员享受到了此项政策的红利,有效缓解了楼市“过热”现象。但调查中发现,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项目楼盘的备案登记全在于开发商的自觉自愿行为,也即项目楼盘开发商如果在住房管理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购房群众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果因为“五证一图”等资质不齐全或其它原因开

发商未能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则购房者就无法办理此项优惠贷款,经济压力陡增。

为此建议: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项目楼盘强制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所有楼盘开发商必须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考察,完成备案登记,才能进行楼盘发售,若不按此制度办理者,可采取高额行政罚款或暂停其楼盘销售许可等措施,倒逼开发商完善楼盘资质,规范经营管理,切实保障机关、企事业人员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千阳政协 吴鹏飞)

【编辑:李娟娟】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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