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特派北京记者 冯倩楠 白瑶 记者 杨小妹
从各地非遗市集到“国潮”消费涌动,从“悟空”“哪吒”等中国故事跨越山海到公共文化空间遍布街巷……“十四五”以来,我国文化建设事业唱响“步步高”。
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十五五”开局,如何进一步汇聚强大动能,推动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兴盛?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李梅和省政协委员邓咏梅提出各自的建议。
推动地方特色文化与司法文化深度融合
去年,巩富文在基层法院调研时,看到了许多各具特色的探索实践——
有的法院将乡土文化智慧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融合,搭建“板凳法庭”,探索“吃合食、笑脸称、板凳搭拢、请中人”四步解纷法;有的把司法文化与省级非遗“漫川大调”结合,打造普法品牌;有的依托孝义文化底蕴,推出“孝义法苑”,邀请孝义文化传承人参与调解家事纠纷;有的深挖代表性茶农精神,设立“一杯茶调解室”“茶语谈心室”,建立茶产业纠纷快速化解机制……
“一些基层法院将‘枫桥经验’植根于文化沃土,促进了司法文化与独特的地方文化沉淀升华、融合发展。”巩富文说,司法文化加地域文化,催生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基层法治新载体,打造出更具生命力的司法文化新品牌。
如何进一步推动文化与法治融合发展?巩富文建议,支持各地法院深入开展系统性文化调研,梳理本地文化资源中的法治元素,找准司法工作与地方文化的结合点,推动融合实践制度化常态化。尤其在司法审判、矛盾化解和法治宣传中,更加自觉地融入地方文化,把“法言法语”转化为乡土语言,结合秦腔、说书等非遗艺术形式,打造更多接地气、受欢迎的法治文化品牌。
巩富文还建议,将文化工作者、乡贤等纳入法治文化宣传队伍,引进文化创作与传播专业人才,提升干警文化素养。在健全人才队伍的同时,还应建立法院、文旅、宣传等多方常态化联动机制,打造一批兼具文化特色与司法功能的调解室、法治文化长廊,让法治精神与特色文化同频共振,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剂”、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以大剧种带小剧种推动稀有剧种传承发展
2月初,中宣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提出,“重点关注濒危戏曲剧种”“支持弱小剧种恢复整理传统剧目,举办专门展演展示活动,培养传承人”。
“我不希望几十年以后,孩子们只能在博物馆和音频视频资料里欣赏到已经失传的传统戏曲。”今年全国两会,李梅再次把建言目光投向稀有剧种保护上。
“陕西境内拥有26个地方戏曲剧种,现在发展比较好的只有6、7个剧种。”李梅说,像富平阿宫腔、汉调桄桄、陕北道情等稀有剧种存在剧目流失、人才断档等问题,这些中华传统文化瑰宝亟须保护和传承。她建议,以大剧种带小剧种、大院团带小院团,促进稀有剧种传承发展。
如何有效推动稀有剧种传承发展?李梅认为,可以通过“结对子”进行帮扶传承。前不久,她专门到富平阿宫腔剧团,商讨帮扶传承计划。按照她的设想,可以把小院团的青年演员“请进来”,到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进行系统培训,并提供编、导、演、舞美、音乐等全方位指导;另外,通过大剧种演出带动小剧种“走出去”,促进剧种普及。
李梅介绍说,从1938年成立至今,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一直注重青年演员的多剧种学习传承,培养的戏曲演员至少掌握3个剧种。“希望用我们丰富的剧目和雄厚的艺术人才资源,去扶持那些艰难前行的兄弟院团。”她说。
“戏曲繁荣发展,关键在人。”李梅说,希望出台更多支持政策,让这些承载着民族记忆的稀有剧种在新时代焕新发展。
让根脉文化焕发出新时代光彩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根脉。
“陕西有始祖文化、姓氏文化、历史遗迹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中医药文化等根脉文化资源,利用好这些资源,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邓咏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陕西根脉文化资源缺乏系统性挖掘和梳理,资源运用存在多样性不足、体验式互动场景较少、新技术融合不充分等问题。
邓咏梅建议,发挥陕西科教大省优势,组建多学科专家团队开展田野调查,深挖根脉文化基因,搭建集检索、分析、展示于一体的文化基因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制定根脉文化遴选标准,形成根脉文化推荐目录。推动建立“根脉文化保护与发展联盟”,确定重点合作项目,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项目实施。
在邓咏梅看来,数字技术是激活根脉文化资源的重要抓手。她建议:“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文化基因进行数字化还原,打造云端博物馆、虚实共生体验空间,利用元宇宙技术开展根脉寻踪展,让海内外同胞能够参与‘云端祭祖’‘在线虚拟研学’等互动活动,突破时空限制,增强文化感染力。”
如何将根脉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动能?她建议,搭建产业共创孵化平台,举办产业对接活动,推动根脉文化与陕西毛绒玩具、汉服、文创产品、餐饮等产业深度融合,为陕西文化建设事业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