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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常委胡建波:坚持公益办学定位 优化民办非营利高校所得税征管政策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6-07-10 09:12 【字体:

案由:长期以来,我省民办非营利高校坚持公益办学定位,承担了大量人才培养任务,特别是在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促进高校类型结构多元化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十五五”时期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系统梳理并优化民办非营利高校所得税征管政策,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精神、体现公平税收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缓解我省高等教育资源约束、增强教育体系整体韧性的现实需要。

建议:一是加强政策统筹,明确公益性办学收入的税收属性。建议由省级层面牵头,统筹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制定针对民办非营利高校的所得税征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费、住宿费等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全部用于办学事业发展的收入属于公益性收入范畴,依法纳入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推动法律精神与税收政策在执行层面的协调统一。

二是完善征管规则,构建符合教育特点的税收适配机制。围绕民办非营利高校办学实际,细化教育教学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口径,对师资引进与培养、教学条件改善、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等支出给予清晰、稳定的政策指引。同步优化免税资格认定和优惠落实流程,减少重复备案和形式性材料要求,提升征管效率和政策可预期性。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与规范监管,实现“优惠到位、监管有效”。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民政、教育、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对民办非营利高校办学资质、财务运行和资金用途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在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强对资金公益性使用的监督,引导学校持续将节约下来的资金投入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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