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陕西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利用自有场地或设施提供托育服务。目前,陕西省各类托育机构提供的托位总数约为18.6万个,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仍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短板。企事业单位开办托育机构具有“距离近、接送便、信誉高”的天然优势,是解决职场父母“带娃难”、实现“普惠托育”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增进职工福祉的重要举措。
建议:一是打通审批“绿色通道”。建议省卫健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针对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房产开办托育机构的情况,出台专门的《单位办托建设标准指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日照、场地面积等硬性指标实行适度弹性管理。简化备案登记流程,建立“一窗受理、联合验收”机制,对于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普惠托育机构,建议免除改变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的审批手续,对于小型嵌入式托育点,探索实行“承诺备案制”,缩短审批周期。明确免责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托育行业的综合责任险,明确单位在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前提下的法律责任边界,减轻单位办托后顾之忧。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建议省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三是发挥各级工会作用。建议省总工会进一步扩大“爱心托育”试点范围,允许基层工会经费用于托育点的硬件设施更新和日常耗材补充,将托育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重要内容。支持企事业单位免费提供场地,引入专业且有资质的第三方托育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对于大型国企、医院、高校等职工人数多、场地宽裕的单位,鼓励单独开办托育中心。对于中小企业集聚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鼓励由园区管委会或街道牵头,联合多家企业共同开办“联合托育中心”。探索“医育结合”新模式,鼓励我省大型公立医院利用医疗资源优势,开办具有医育结合特色的托育机构,树立行业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