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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6-09-07 08:34 【字体:

□ 实习记者 杨媚 记者 李荣

“十五五”时期,是陕西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释放人口质量红利的重要阶段。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综合成本,破解家庭“不愿生、不敢生”的现实困境,成为民生领域重点课题。

围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一目标,省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立足陕西人口现状,从医疗保障、经济补贴、托育供给、社区服务、职场权益等积极建言,一批来自提案的真知灼见融入陕西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让群众“生育友好”的愿望转化为可落地的务实举措。

经济减负:破解“生”的难题

提振生育意愿,最直观的突破口在于减轻家庭的直接经济负担。省政协委员李亚军以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年均3万例的分娩量测算,西安市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生育保障上存在明显“双轨制”矛盾,居民医保不仅设有600元起付线,且个人承担比例为40%,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均次费用达2467元,不利于释放居民医保群体生育潜力。他在《关于实施西安市医保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个人零支付的提案》中建议,借鉴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的先行经验,尽快试点实施西安市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个人“零支付”,减轻家庭生育经济压力。

这一“减负”思路,在省政协委员苏霆《关于将产妇无痛分娩及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的提案》中得到呼应。苏霆关注到,目前全省仅咸阳市将无痛分娩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数千元的镇痛费用需完全自付,削弱了政策对生育意愿的正面激励。她建议,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尽快研究制定全省统一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甲类支付的实施办法,直接、有效地减轻产妇家庭的经济负担。

“约35%有稳定收入和自有住房的家庭是二孩生育的核心潜力群体。”省政协委员刘振宇在《关于鼓励有生育意愿且具备条件的家庭生育二胎的提案》中建议,在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的基础上,针对这一群体将补贴标准上浮20%、期限延长至6年,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至每月1500元。

这些建言在陕西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均有体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广无痛分娩服务,提升分娩就医体验”“落实生育保险、育儿补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促进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从制度层面缓解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服务扩容:满足“育”的需求

“带娃难”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之一。省妇联在对陕西托育行业调研时发现,家长最看重的是“方便接送”和“单位背书更放心”,但企事业单位办托面临准入门槛高、运营成本高、专业人才缺三大难题。省妇联建议,打通审批“绿色通道”,对单位利用自有存量房产办托实行“承诺备案制”,落实税费减免,免征增值税;发挥工会作用,支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破解“不敢托”“托不起”的困境。

省政协委员刘丽恒着眼社区这一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在《关于构建普惠托育体系、减轻三秦家庭养育负担的提案》中建议,盘活社区闲置资源,嵌入式打造“15分钟普惠托育圈”,灵活建设“社区宝宝屋”或微型托育点,提供临时托管等灵活服务;借鉴杭州、深圳经验,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电子“托育服务券”,限定用于在全市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抵扣费用,减少家庭支出。

受少子化影响,多地幼儿园、托育机构生源锐减,导致校舍空置,而老龄化进程却持续加速。省政协委员张秀认为,通过“空间整合、服务融合”,既能解决资源结构性浪费,又能破解家庭需多头奔波的照护成本难题。她在《关于推进我省构建“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综合体试点的提案》中建议,在省内高职院校开设“老年照护+婴幼儿保育”复合课程,颁发“老幼服务师”资格认证,实现“一老一小”资源共享。

这些代表群众呼声的建议,被写入陕西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出,“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构建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组成的‘1+N’托育服务网络”,推动普惠托育资源下沉到群众家门口,努力实现就近可托、普惠可及。

权益保护:营造“留”的环境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关键在于消除育龄女性在职业发展与家庭责任之间的“两难”困境。据台盟陕西省委会《关于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的提案》,智联招聘2025年调查显示,62.5%的女性求职者仍被询问婚育状况,15.3%的女性因婚育因素晋升受阻,就业隐形歧视依然存在。台盟陕西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将防止、纠正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探索建立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多方分担机制,由政府、社保基金、用人单位按比例共担,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用人负担;全面推行“生育友好岗”试点,探索推广更加灵活的弹性工作制等模式,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民建陕西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设立“妈妈灵活就业服务点”,提供岗位对接与技能培训,支持育龄女性平衡家庭与职业。

“保障育龄群体职业权益,是营造生育友好环境的重要一环。”省政协委员陶怡秀在提案中建议,持续开展“生育友好岗”试点,推广弹性工作制,让女性在生育后不仅能“回得去”,还能“留得住”。

陕西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倡导积极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等举措,积极回应了提案中的民生关切。期待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育龄群体可感可及的权益保障,让生育友好从民生愿景走向现实。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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