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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男”折射完善铁路征信体系 “规则比规劝更重要”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9-05 09:13 【字体:

□ 记者 李欣怡 张姣姣 

日前,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霸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内容显示,在由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子强行霸占女乘客座位,进而经网络曝光引发舆论关注。 

随着事件在网上发酵,涉事男子孙某发布道歉视频。但在他道歉后不久,网上又爆出一段视频:孙某坐在轮椅上,下半身披着小毯子,被推着笑对镜头挥手,喊话“龙哥,帮我推一下,感谢一下滴滴”。视频中他不但挑衅批评他的网友,还调侃近日发生的“昆山砍人案”死者刘海龙和滴滴顺风车凶案。 

9月3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了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在新增因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247人中,孙某将接受180天内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的处罚。 

建立科学的惩处机制 

“他这种不知悔改的行为令人作呕!”网友“唯美新发现”表示,高兴的是高铁“霸座男”终于有了责罚,失望的是责罚落空。这位网友认为,由于孙某跑到韩国读博,所受处罚无形中被放空,建议从回国开始算惩罚日期。 

网友“损友团长”认为:惩罚180天太少了。他建议建立科学的惩处机制,并做到对执行有监督和复核。 

网友“亮亮”认为,对高铁“霸座男”这种毫无道德修养的人,应永久列入铁路征信黑名单。 

“处罚太轻了,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家住西安市子午路的刘莉女士认为。 

“‘高铁霸座男’被限制坐高铁,拍手称快。”西安市民张琦建议,在所有公共交通系统设置人脸识别系统。 

处罚不文明乘车行为

“高铁‘霸座男’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陕西声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敏说,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强行占座属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的行为,铁路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处罚。 

王敏认为,由于高铁列车乘务人员有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义务,但没有行政处罚权,铁路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处罚;乘警作为列车执行公务人员,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合理处置措施或直接当场进行处罚。 

呼吁完善铁路征信体系 

省政协委员、郭氏集团西安三迪集团总经理肖亚珠认为,高铁“霸座男”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失德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呼吁相关部门应完善铁路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将有关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为道德建设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以此为契机,集中整治公共秩序,加强公园广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的管理,尽可能减少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省政协委员、西安航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杨远建议,应建立对失德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对失德失信、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规则比规劝更重要,只有健全的规则,让每位公民敬畏、遵守规则,才能更好建设有秩序的社会,才能避免像高铁‘霸座男’事件的发生。”省政协委员、陕西光大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文勇呼吁铁路管理部门、乘务人员要有作为精神,及时制止乘客不遵守规则的不良行为,保障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娟娟】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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