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荣)7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中了解到,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保障。
根据《意见》,到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重点镇通二级公路;各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意见》明确,要支持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及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将农村客运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倾斜支持通村客运,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
此外,要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县(区)政府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
《意见》指出,从今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或推进会,命名一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申报成功的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通过验收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省交通运输部门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额外投资补助。各级政府要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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