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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复审 专家组建议修订为强制性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07-06 06:29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荣)记者7月3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对生态环保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受省环保厅委托,省环科院作为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组织来自环境监测及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相关专家,主要对《水质钒的测定二安替比林苯乙烯基甲烷分光光度法》《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由省环保厅归口管理发布时间超过5年(含5年)及2014—2016年期间发布实施的12项地方环保标准进行复审,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或废止的建议。按照地方标准的复审重点及要求,专家组对待审的12项标准进行讨论、评判,建议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及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2项标准进行修订,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标准性质修订为强制性,并开展该项标准的实施评估。

【编辑:李娟娟】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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