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和街区“四级联动机制”,全面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国际化、人文化、特色化”步行街改造提升理念,研究制定促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的工作评估机制,根据工作进度量化评估,确保步行街改造提升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抓好顶层设计。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高水平运营、凸显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的要求,将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纳入省市县(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指导步行街管理运营机构,重点在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等六个方面不断改进提高。
三、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财税金融、市政设施配套、文化旅游和市场监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建议省级财政能给予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市县(区)两级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
四、发展夜间经济。步行街是发展夜间经济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将步行街改造提升和发展夜间经济深度融合,科学确定适应群众多样化消费需要、促进商品消费和文化旅游的措施,更大地释放最终需求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