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刘杰)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直部门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要求,8月22日,省政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印发《中共陕西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对省政协机关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部署。
按照方案要求,省政协机关集中教育活动从8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征求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观念,自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打好基础。
第二个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阶段(10月21日—12月15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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