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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民主监督员要念好“六字诀”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10-09 11:40 【字体:

□ 王立栋 

懂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是民主监督员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条件,在实践中,我们要求监督员念好“听、看、访、评、比、报”六字诀,多形式开展民主监督,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用耳“听”。民主监督小组要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即每月至少到被监督单位走访一次,听取和了解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做好走访记录;每季度至少列席一次被监督单位的局务会议,听取单位工作安排和有关情况介绍;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民意调研活动,听取各阶层民意信息,并向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反馈调研工作情况,做到有安排、有沟通、有落实,以提高委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工作实效。 

二要用眼“看”。民主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到被监督单位集中检查监督一次,做到“四必看”,即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看政协提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看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对于一些具体工作,既要看资料,还要深入现场看成效、看实绩,以此促进被监督部门工作落实。 

三要用心“访”。民主监督要靠事实说话、以理服人,就必须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民主监督员采取走访、座谈、暗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被监督单位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深入到基层、到群众、到部门服务对象中去,广泛倾听社会各界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对反映的问题,不能人云亦云,盲目下结论,一定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到有理有据,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四要用实“评”。建立民主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双向测评、考核、通报等制度,以制度推动监督工作。坚持“四个一”制度,即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召开一次民主监督小组委派工作会议,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在每年政协全委会上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年终政协主席会议对民主监督小组上报的被监督单位民主监督工作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对被监督单位作出评价,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县考核办等相关单位,作为年终考核参考。 

五要用活“比”。民主监督小组之间要加强交流,开展“比成绩、比方式、比优劣”等活动,推动监督工作更加高效、有力。把创先争优作为监督小组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行业工作与相邻县区和部门比,与党委、政府要求比,准确掌握被监督部门工作在全市、全县中的位次,从中找问题、找差距,帮助研究改进措施,促使工作追赶超越。民主监督小组之间也要比监督方式、比监督成效、比监督活动等,县政协将在年初的总结暨委派大会上,听取民主监督小组和被监督单位工作交流,推动民主监督小组和部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六要用准“报”。被监督单位分管领导每月至少要与民主监督小组组长通报一次有关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向民主监督小组通报一次全局性工作、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情况,主动就民主监督意见或建议进行协商沟通,共同营造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民主监督小组每月要向政协书面报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报送一份民主监督评价报告,对于一些重要监督活动,要随时报告。民主监督员每月要向监督小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组长的工作安排。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作为基层政协,要提高履职水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必须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树立民主监督“公、和、诚、实”的四字理念。开展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平公正之心,不怀私心,做到坚持真理、勇于担当;必出于和,“君子和而不同”,尊重不同意见的表达,切实增进共识;必出于诚,在坦诚相见中获得高效沟通;必出于实,在立足实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准症结、破解问题。尊重和保护委员的话语权,鼓励委员讲真话、说实话,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真正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当然,对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坚决反对,确保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作者系柞水县政协主席)

【编辑:李娟娟】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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