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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8-10-09 11:38 【字体:

□吴德莲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发展相对落后、营商环境相对较差的实际,将2018年确定为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部署了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纳入对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 

目前,我省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领域把营商环境等同于投资环境,只当作一般常规工作来对待,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问题。“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执行结果无法考量。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存在政府简政,中介捡权,“红中介”垄断的服务现象。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高开放性经济发展水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精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办国办5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的指导意见》、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研究确定好“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实现途径。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力度,优化提升“一站式”功能,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着力打造“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综合服务新平台。指挥部(联席会议)、“八办四组”要定时定向研究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着力抓好统计系统的评估监测,搞好横向对比,发现差距迎头赶上。 

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转变。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分层次搞好相关部门干部的培训,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讲营商环境,讲各自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讲三项机制和党纪国法,引导树立全局观念,培养为民情怀,增强敬畏和服务意识,营造“不为不办找借口,只为办好想办法”的工作氛围。要为干部提供外出参观学习的机会,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理念和方法,遇事先想如何办、如何更快地办好,而不是为怕承担责任、为得好处等原因向外推、向后拖,耽误了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延误了发展时机。 

全力贯彻落实“十大行动”。对省上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要进行认真调研,找出突出问题,分析主要症结,分出轻重缓急,排出难易度和日程表,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分别予以突破解决,集小胜为大胜,达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目标。企业、金融机构、政府要协商制定可操作、都能接受的方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对确实存在虚高的项目,要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用地审批要着力压缩时间、降低费用。对内注重培育发展本地的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做到服务一流、收费合理、履职到位、评定意见客观公正。对于本地完成不了的中介服务,可由政府或职能部门与县境外有资质、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签订“打包”协议,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努力营造“人人皆环境”的社会风尚。首先,要发挥好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多个层次在广大干部群众、城乡居民中宣传无论是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还是各种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各种经济实体的发展壮大,而发展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帮助,逐步培养全民的主人翁意识。其次,要发挥好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做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大文章,不仅要营造尊商、亲商、爱商的社会氛围,还要通过商会、协会等组织,吸引团结培养一支合法经营、创新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队伍,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再次,要进一步强化政法系统的保障作用。在大力推进学法用法,提升公民法律意识的同时,要切实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强力净化发展环境。 

(作者系白河县政协主席)

【编辑:李娟娟】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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