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昕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这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政协工作提出了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也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原则。我们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增强实效,使政协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一、突出政协特色,广泛开展协商民主
一是要精选协商议题。要突出一个“准”字,要在超前性、可行性上狠下功夫;要按照党委政府重视、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三个必须”,切实体现协商民主的实效性和必要性。二要丰富协商形式。要着力完善协商体系,使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协商得到全面加强;要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合理安排协商活动的密度和时间,使委员对协商内容有调研和思考的时间,以充分发挥委员的专业技能和智力优势,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要转化协商成果。政治协商能否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要把这个环节作为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的重点,加强协调,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政协协商意见的报送、办理、跟踪、督办、反馈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不断增强政协履职实效。四要提高协商能力。提高政协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要靠政协组织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建设。
二、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政协工作活力
一要创新工作理念。要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根本遵循,切实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在履职内容和方式上转变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和价值取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创新工作内容。要深化调查研究,在求深、求精、求实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组织和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监督性协商议政活动,提出批评性、建设性意见建议;要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使政协的团结面越来越宽。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切实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实效;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站等媒介,宣传政协履职实践,营造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级政协组织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创新工作载体。要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研讨、论坛、提案督办等活动,广泛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使委员建言有渠道,干事有舞台,履职有动力。
三、以社情民意为平台,问民计解民忧
做好社情民意反映工作,要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把握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导向。要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收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坚持“两个基点”,突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重心。要围绕民生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呼声和意愿采集整合起来,以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及时反映;要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捕捉和反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潜在问题。把握“三个原则”,提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要把握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把握及时性,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应党委、政府之所求,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反映;要把握主动性,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主动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以饱满的履职热情和亲民情怀反映社情民意。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委员管理,教育和引导委员讲规矩守纪律,彰显委员形象;抓好委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对委员履职的考核,不断增进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交流与沟通,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合力。三是加强专委会建设。进一步拓展专委会的联系和工作空间,切实增强工作活力和成效;加强各专委会之间、专委会与联系委员之间、专委会与党政对口部门之间的协作互动,形成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使专委会在政协整体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重视发挥界别作用。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依托专委会组织界别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认真做好界别视察、界别提案和界别协商等工作,努力彰显政协界别的特色优势,使界别活动常态化。五是加强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强化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使机关的各项工作形成整体、形成合力;着力加强绩效管理,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科学履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政协的各项工作在前进中拓展,在拓展中创新。
(作者系咸阳市秦都区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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