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陕西省委员会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0到14岁儿童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6.6%。患病儿童人口占总患病人口的比例已超过20%。作为药品消费的特殊群体,儿童药品的种类占药物总量的比例却不足10%。我国3500余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专供儿童使用的仅60多种,所占比例不足2%,儿童专用药品严重匮乏。
为此建议:
——建立研发基金,制定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儿童药品研发专项基金,鼓励药品企业研发申报和研制生产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新品种、新剂型,增加临床用药的可选择性。如将片剂、胶囊剂等做成咀嚼片以适合不会吞服药片的小儿使用,如更多地开发容易被儿童接受的滴剂以及果味泡腾片等。二是各级药品审评部门可设立“儿科优先目录”,对儿童药品临床试验和上市前审评进行单独管理,鼓励对多个儿童专用品种进行捆绑式申报,进行优先集中审批。三是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优先支持生产企业的产品升级和技术改造,充分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儿童用药的生产供应。四是延长儿童专用药品专利保护时间。
——强化评价与监测,确保儿童用药安全。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网络及国家药品评价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基础上建设儿童用药监测系统,加强儿童用药上市后的评价与监测,为儿童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信息支撑,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明确给药原则,严格给药途径。严格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滴的原则进行给药。给药剂量要准确。在有儿童药物选择的情况下,不使用成人药。使用成人药物时,医生不能开出小儿酌减的医嘱,应严格按照日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给药量,严格按照医嘱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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