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近日渭南市政协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市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机关党组要将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纳入政协全局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定期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市政协机关党总支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决定和党建工作任务,确保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协办公室要全力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在专门委员会党支部进行党员教育、组织党建活动、带领委员参政议政等活动中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党员作用有效发挥。
目前,渭南市政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已成立了7个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张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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