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年末岁尾,盘点2018年省政协提案工作,记者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了解到,我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也多次锁定这一“头等大事”,今年,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省政协主席韩勇分别督办由民盟陕西省委会、民革陕西省委会、致公党陕西省委会提交的脱贫攻坚重点提案,这些提案的办理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相关问题的解决。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副省长,省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机制。12月20日,在听取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协商评议了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后,韩勇在省政协十二届十四次主席会议上强调,办理好政协提案既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要肯定成绩、持续发力、加强协作,不断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高质量开展。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共确定重点提案31件,根据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规定,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分别督办1件重点提案,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每人各督办2件重点提案。其中,省委书记胡和平督办民盟陕西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强当前我省农村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由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承办;省长刘国中督办民革陕西省委会提交的《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承办;省政协主席韩勇督办致公党陕西省委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由省扶贫办承办。省扶贫办负责人表示,3件提案中指出的问题,与国家考核反馈、我省自查发现的问题彼此印证,已基本整改到位;提案提出的建议,符合中省最新政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已充分采纳。
【编辑: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