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冰
日前,省十一届政协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围绕“加强城市发展规划管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主题,省政协常委们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贡献政协智慧。
作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主要牵头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邀列席此次常委会。会上,记者就近年来我省城市规划相关问题专访了省住建厅副厅长韩一兵。
记者: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目前已基本形成“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空间布局,实施了国家及省级两个层面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多规合一”规划试点等工作,全省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省住建厅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韩一兵: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突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先行引领的重要作用。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在全国率先发布《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保护重点建筑、规范公共空间和地下管线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先后组织编制《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和《陕西省沿黄城镇带规划》,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编制出版《陕西省城乡风貌特色研究》,指导各市根据自身区位特色、自然环境等条件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全省“两镇”建设持续推进。今年,住建部将《陕西省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实践》印发全国进行推广。
记者:“规划缺乏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城市规划执行力度不够”对于这两个在此次常委会上被常委们屡次提及的城市规划问题,省住建厅采取过哪些做法?接下来怎么做?
韩一兵:针对这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全省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次,加强规划管理的科学性。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强化对城市居住区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管控和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再次,增设稽查办公室,制定《陕西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强化规划监管督察。2014年以来,及时发现并阻止179起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侵害“三区四线”违法行为,向市区政府下发督察意见书24份。
接下来,我们将启动新一轮《陕西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完成《陕西省沿黄城镇带规划》和《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完善《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合省法制办制定《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加快制定《陕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指导和推进城市特色风貌建设,逐步完善城市设计技术规范体系。今年在各市选择1-2个片区、各县选择1-2个街区进行示范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城市特色风貌有明显提升;扩大“多规合一”试点。借鉴榆林市、富平县“多规合一”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制定《陕西省城乡规划问责办法》。利用五年时间,在我省城市建成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记者:请您谈一谈此次参加政协常委会的感受。
韩一兵: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城市发展规划管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省政协领导和政协各位委员积极协商建言,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推动全省城市规划管控工作的宝贵参考。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专门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改进和落实。
记者:会上有没有哪位委员的发言让您印象深刻,是否会采纳落实到工作中?
韩一兵:富平县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选择的“多规合一”试点县,承担着规划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省政协委员、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惠新宇委员就富平县“多规合一”试点,提出了六项问题建议,我印象深刻。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多规合一”试点中发现的新问题,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措施,对涉及到国家层面的建议,我们也会向有关部委进行汇报,切实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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