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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城市规划沦为一纸空文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00:00 【字体:
记者 满淑涵
 
  科学规划!科学规划!科学规划!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然后呢?
  “可怕的是,有认识却不觉醒,一边滔滔不绝讲科学规划重要性,一边又朝令夕改抛开规划翻烧饼、瞎折腾。”9月27日至28日,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把协商议政聚光灯对准“加强城市发展规划管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这一议题。
“城市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如何体现?”“规划质量是百年大计,却往往出现‘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尴尬局面。”“规划不是政府关门包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机制如何建构?”从大会发言到小组讨论,从回顾城市建设史到憧憬未来发展图景,委员们锁定问题核心畅所欲言。
 
布局落子:快发展慎考量得有“巧心思”
 
  “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总纲,也是城市建设的蓝图。”副省长庄长兴这样定义城市规划。
  省政协委员、西北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中心主任刘科伟认为,城市规划及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区域性、综合性、政策性和动态性,要切忌“贪大、求阔、媚洋”心理。
  “发展的脚步迈得太快太急,得冷静反思规划和执行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省政协常委夏永旭意味深长地说。为了号准脉、下对药,从今年5月起,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等专委会分别领题,就风道绿道、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城市建设、住宅小区容积率超标等课题兵分七路展开调研。部分规划缺乏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城市规划建设缺乏特色,千城一面现象严重;城市规划执行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基础建设不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城市内涝、交通拥堵等问题突出;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是我省在规划管理实践中的“并发症”。
“我们赞叹国外城市的精巧设计,惊呼他们为后续发展留足空间的科学预见性。但只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放眼城市发展长远利益,我们也可以做得到。”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史健生感慨。
 
违规追责:要给规划戴上法治“紧箍咒”
 
  “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自我规划。”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加强西安、咸阳、西咸新区规划对接,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调研中发现,新区内的西咸两市都有着各自的城市规划,各施其政,“大西安”建设存在行政体制制约障碍,“导致公共服务参差不齐,产业布局同质化,基础设施不能共建共享,招商引资恶性竞争,三个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史健生说。
  省政协常委、省民盟副主委昝林森也指出,在违法建筑界定、相关工作职权划分、相应行政强制措施授权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操作中往往出现‘以罚代拆’方式,使违法者能以较少的罚金博取高额的非法利益。”
对此,省政协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郭汉文建议,应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行为,真正让规划硬起来、严起来。
 
蓝图上墙:实现路径需晾在“监督镜”下
 
  如何切实解决规划、执行“两张皮”问题?
  “规划的公众参与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制度性、连续性和深度互动性。”刘科伟认为,应把刚性管控内容落地、定位、划线、公开,接受监督,强化规划的公开性和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
  省政协常委、西安市政协副主席李佐成建议,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引入企事业单位、建设方、管理方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人参与规划制定。“公众参与意见、专家审查意见和人大审议意见的吸收采纳情况,应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附件一并上报。”
  “同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倒逼政府严格执行规划。”郭汉文说。“还应建立整治违法建筑包干责任制、违建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政府强拆费用追偿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昝林森补充说。
  “针对各层级政府事权明确管理重点,建立中央与地方事权清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并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李佐成说,“杜绝以权代法、违规审批,杜绝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等情况发生,这样才能确保‘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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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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