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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也要寻好归宿有大作为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6-07-29 11:17 【字体:
记者 满淑涵
 
“怎样使垃圾这种放错位置的资源变废为宝?”
 
“权责不明,观念不新,动员不够,脚步不快,垃圾分类处理之路充满艰难险阻。”
 
“有没有更有效更有力的措施破题垃圾分类难?”……
 
  7月27日,省政协召开今年第五次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议题,邀请有关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省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剥洋葱”,找核心。建议尖锐热辣,回应主动坦诚。“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千家万户,覆盖各行各业。”省政协主席韩勇强调,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协商成果的运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也需持续关注垃圾分类,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解决好问题贡献智慧和力量。
 
  垃圾分类遭遇“行路难”
 
  相关资料显示,垃圾分类处理,台北花了10年才实现41%覆盖率,日本用了27年才形成现在的全民参与氛围,德国也将这项系统工程开展了40多年。早在2000年,包括北上广在内的8个城市就入选了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6年探索之路却暴露“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弊病。而在陕西,虽然2005年和2016年出台的《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作了原则性规定,咸阳、渭南、西安浐灞新区等地也陆续拉开试点帷幕,但垃圾分类依然遭遇“行路难”。
  今年4至5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省民建、省台盟、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先后在咸阳、西安、渭南进行专题调研。源头减量不足、资源化利用不高、终端处理单一、建设规划滞后、分类处理观念淡薄等问题让委员们甚为忧心。
  “许多居民并非不愿垃圾分类,而是由于缺乏环保知识,不知怎么分。”省政协委员张超英建议,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引导居民掌握科学分类方法。“政府不仅要出台政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对保洁员进行分拣专项培训,聘请义务监督员指导居民按类投放,及时纠错。还可采取奖惩结合方法,实施厨余垃圾专袋投放、垃圾不落地、按袋计量收费等措施,增强居民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从西安市的垃圾增量数据来看,城区垃圾产量已由2009年的4200吨/天增长到2015年的8500吨/天。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疑要与时间赛跑。“各市县应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老城区改造及新城区建设规划同步考虑。”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周玉明认为,应针对不同城市人口数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做好规划设计,科学确定处理方式、规模和数量,选择好技术路线。
 
  前提是分类,核心是减量,关键是处理
 
  为增强协商活力,提高协商实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专题调研前收集本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检索整理了国内外垃圾分类处理实践,听取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对我省目前垃圾处理现状的情况通报,全面了解推进工作重难点,并从前沿技术工艺角度,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月度协商。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认为,垃圾分类应有法律约束。她建议,明确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法律义务,做到责、权、利统一,督促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义务。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系主任马俊杰则关注当前电商热的“后遗症”:“随着物流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快递包装废弃物迅猛增长。尽快引导物流企业和网购运营商回收物流废弃物,是减少包装物污染的重要途径。”
  四级分选工艺实现混合垃圾中塑料、金属、玻璃、纸张回收利用率达95%以上,利用亮斑扁角水虻习性消纳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制成高附加值产品,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洁姆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用在垃圾处理中的科技元素,引起与会人员兴趣。对企业来讲,技术推广还盼政策“及时雨”。“前提是分类,核心是减量,关键是处理。”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表示,实行垃圾分类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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